第一卷:繁华盖顶霜满行 第二十四章 一场闹剧促相识(1/3)
“真是好马,好,真好!”
有男子围着黑马看了一圈儿,不住的赞道。男子身边还跟了一个同行的,这俩人对少年的这匹黑马是赞叹不已。那男子对这匹黑马显然是极中意的,忍不住动手打算去摸摸马的鬃毛,但那黑马极有灵性,一扭脖子躲了过去。
“这位先生,我的马性子野,轻易还请不要碰它。”少年从马后走出,怀里抱着一捆干草,淡淡的道。此人正是子稷。
“嚯,还是匹烈马,我就喜欢野性大的。”那男子个子偏高,年已及冠,比子稷高了整整一个头还要多。他颧骨突出,肤色偏暗,眼睛狭长,一看就并非是面善之人。这人一身褐色菱纹的袍服打扮,衣料华贵,实属上乘,并不是普通人能穿得起的。
男子饶有兴致的对黑马重新打量了一番,啧啧称奇,他大笑着对旁边的友人道,“王兄,我看这马若是放到赛马场,那绝对是上上等的,届时在公子昭炆的马赛上,说不得有望拔得头筹。”说完,他大笑了起来。
那友人与他差不多年岁,也陪着他笑,那笑中透着些巴结与奉承,对男子笑着点头道,“陈兄说的有理,这样的好马定是上上等,那时还要指望陈兄关照了。只是这样的马要驯服,陈兄怕是要花一番功夫的。”
“咳,这马和人有什么区别,都一样,知道疼,知道饿,自然就乖乖听话了。你看这马的身姿形态,怕是西域的马种。”男子朝子稷扬了扬下巴,“哎,卖马的,这是哪里的马种?”
子稷幽黑的眸子看了他一眼,冷冷的说,“伯乐相马,不问自知。”说着,再不看那男子,自顾自的往马槽里添了干草,顺着黑马的鬃毛摸了摸,他五指分开,让鬃毛从指间滑过,黑马舒服的伸长了脖子蹭了蹭。
那男子听着这话语气生硬,加上子稷冷淡淡的态度,他有些不悦,呵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不懂它,它也不喜欢你,这马我不卖给你,您去别家吧。”子稷仍忙着给黑马梳理着鬃毛,黑马的耳朵前后自在的转动着,十分的悠闲自在。
“不卖?有生意做你还不卖?”那人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嗤笑了一声,接着从袖子里直接掏出一个藏蓝色的钱布袋,他在手里掂了掂,里面发出厚重的钱币碰撞声,让人知道里面分量不轻,他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子稷几眼,讥笑道“你瞧瞧你自己,这一身的寒酸,怕不是穷的连件新衣裳都买不起了吧。这可是送上门的钱,你要是识相的话,赶紧把马卖了,换了钱赶紧换身新衣。”说着,他嘲讽的笑了起来,顺手便那一袋钱往马槽里一扔,一脸的倨傲的看着子稷,大有强买强卖的意思。
“都说不卖你了,莫不是年纪大了耳朵不好使。”子稷将那袋钱从马槽里扔了出去,态度不可谓不嚣张。
“你!你!你!你个狗杂种,你敢再说一遍,你看我怎么收拾你!”那人气的火气直冒,作势就要抓住子稷打上来。
“你再骂一句试试。”子稷一把抬手抓住男子的小臂,冷冰冰的道。
男子没想到眼前的少年个子虽比他矮半头,手劲却出乎意料的大,他竟一时脱不开手。隔着黑纱,他看不清少年的五官,但隐约可以看见他眼眸里的冷意。
“你放手!”男子试图挣脱,却挣脱不出来,这时周围已经开始有人围观。他看着周围的人看戏的样子,自觉着被一个小崽子下了面子,脸色涨红,表情阴鸷可怕,他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道,“狗杂种,你知道我是谁么?”
明筠方才隔着大老远就看了那匹黑马,登时眼睛就亮了,拉着范铭大步的冲着目标而去。等走到近前,发现一群人正围在那里看热闹。
借着侍卫分路,明筠毫不费力的挤到了最前面。只见一个带着的黑色垂纱帽的少年用单手便擒住了比他高出很多的人,而且看起来轻轻松松,毫不费力。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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