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曾经(二合一章)(3/4)
跟文老头去泡过几次,唯一的收获,就是被村里的男人们打趣,说不愧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果然哪里都大。
倒是村里的生活,让他渐渐起了留恋。
文老头有几亩山地,除了玉米和甘蔗,他近两年又申请到补助,县里有技术员来教他在坡上种柚子,还给了种苗。
但他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柚子,却是果皮极厚,果肉极小,且酸,根本没法卖钱,文老头为此很是苦恼。
南方想帮忙,可他帮不上啊,能做的,只有打电话给在金陵林业大学读书的朋友,请人家帮着找找资料,寻寻原因。
文老头感谢之余,也想帮他完成采风的心愿。所以便带他找到了村里的文大爷。
文大爷不是文老头的大爷,只是在村中的辈分和威望都很高,据说年轻时能唱一整天的曲儿,不带重样的。
直到现在,附近几个村子里若是谁家要办红白事物,都少不得请他去拿个主意、添个热闹。
也是从认识文大爷之后,南方才真正的感受到了音乐的多姿多彩。
民间的音乐,简直就是另一种历史。
南方至今都说不好,村子到底是属于哪个民族,因为看过的几张身份证上都是汉。
可文老爷拿出来的那册古老歌本上,却明显不是汉族的文字。
不光上面的文字看不懂,而且连个谱子甚至注音都没有。
但文老爷就是有那样的本事,他是真能眯着眼睛,对着那歌本,一条条的唱出来。
有好多次,南方听文老爷唱几段,记下几笔,就下意识的去看周边群山。
村子往西翻几重山,就是彝。往南翻几重山,就是苗。
这样的调门,应该是从那边某处传过来的吧?
但到后来,他也就渐渐沉迷到那些奇妙的韵律里去了似乎搞清楚那些也并不是很重要呢,华族的文化,不就是这么渐渐凝聚融合起来的么?
南方也渐渐喜欢上了村里的一切,喜欢上了在那里的每一天。
早上陪文老头去他的山地打个转,上午在小店里买上一包孝心烟,去文大爷家听曲记谱。
下午就到村医家的坝子去玩儿,那里是村里姑娘媳妇们扎堆的地方。
她们喜欢听南方吹水,南方没说过城市里的那些摩登,倒是每每都将一路行来,自己遇见的那些趣事糗事讲得精彩纷呈,让老少娘儿们嘻嘻哈哈的一团热闹。
每到那个时候,文大妹就会挨在南方身边,眼睛永远是最亮的那个。直到婆娘们打趣得她脸红,才跑开些,却舍不得跑远。
而南方也喜欢她,最喜欢的,是每到夕阳下山时,她就远远的站在自家坝子上喊“啊雅~~果~~次饭咯~~~”
那是,一天里最幸福的时刻。
还喜欢,在清晨时陪她放牛,然后割上高高冒过她头顶的一背篓猪草。
两人越是熟悉,文大妹的话就越多。连许多不曾对人说过的心事,她都对南方说了。南方每回都是默默的笑着听。
她说自己长得不好看,眼睛太大了,还被小伙伴起了个外号叫“文鼓眼儿。”
可南方觉得她很好看,特别那双大眼睛,城里的那些小娘再怎么画,都没法画出这样的一对星辰来。
她说她讨厌放牛,在村里,能读书的孩子都读书去了,只有像她这样连初中都不好的笨蛋,才会被打发来放牛。
可南方却不觉得她笨,她总能找到最茂盛新嫩的猪草,洗的衣服很干净,做的蘸水也好吃。
她说她土,说不好普通话。
可南方觉得她很养眼,虽然没有胭脂花粉,但每天一早,她都会用梳子沾着清水,把长发梳得亮亮的,再紧紧扎起。
那样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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