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分道扬镳(1/2)
物以类聚,人与群分。这八个大字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称得上是真理。
三十六猎妖镇规模很大,和林洛年纪相仿的同龄人也并不在少数,但在这些人之中,能够真正和他交心的却终究都是寥寥无几,庄凡兄妹,是他幼年为数不多的玩伴之二。
说起其中缘由,一部分可能要归结于林洛那生人勿近的性子,但要真的往深里面究,林洛也只能遗憾的吐露一声道不同,不相为谋
林洛不想和那些立志于为伟大的佣兵事业奉献终生的小伙伴们去大谈特谈某个佣兵热血事迹,后者也没那个心思去听他讲解某本古籍中的奇人逸事,小孩子之间的鸿沟,划下来就是这么的轻而易举。
在镇民们的眼中,庄凡这一家子可谓是镇子上的一个传奇,虽然手底下掌控着三十六猎妖镇上最大的旅店,但这一家三口却偏偏没有任何一个愿意把心思放到经营之上。
其父庄渐弘,人称佣兵界第一咸鱼,年轻时无意与地位低下的佣兵为伍,独自一人出门闯荡,直到中年,这才携着自己的一双儿女衣锦还乡,并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在这个偏远的小镇上做起了旅馆生意。
此人每日最大的乐事就是拎着一壶低度清酒,找镇子上的老人们,谈人生、聊理想,有时兴致来了,也会在孩童们憧憬的目光之下,得劲的吹嘘自己在外闯荡的传奇经历,至于手头上的生意,他权托付于一个大掌柜,除非出事,不然绝不过问。
其妹庄菲,这是一个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身怀先天图腾,却还能一门心思的扑在修炼上,不说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但也不曾在哪日稍有松懈,各种修炼资源更是大把大把的往下砸,说实话,换一个平凡点的出身,还真不一定能供得起她。
至于庄凡这家伙,毫无特色,但却能一门心思的以败家为荣,在败家的同时,此人还能一边和身旁的人谈笑风生,不论是多大笔的银子甩出去,脸上都没有半分怜惜之色就这份功底,那都不是一般人能够练就的。
但偏偏就是这样一家人,却将旅馆生意做的有声有色,十几年下来,不仅没能赔本,甚至还一度成为了同行业之中翘首一般的存在,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地位愈发的稳固了下来,其中的奥秘,林洛至今都没能悟明白。
“你不是就打算这么走着去中州吧?”与庄凡合力将这最后一批追踪者打退,林洛估摸着时间,后面应该不会再有炽狼佣兵团的人追过来了。
一名五星强者的权势其实并没有常人想象中的那么大,别看他在镇子上呼风唤雨,但只要出了猎妖镇,没多少人还会把他当个人物。
而且就凭他连一件石兵出世的消息都要想方设法的压下去这一点,林洛就敢断定,他在外面绝对混的不怎么样,不然也不至于落魄到这个偏远的小镇上看场子。
“怎么可能,小爷我可是天资聪慧,早早的就收到了中都学院的录取通知书,自然是要借着学校的顺风车了,虽然”
“虽然那只是磐石城的分校对吧?”林洛毫不留情的将他尚未说出口的话给接了下去。
“还天资聪慧,和你亲妹妹比比,你心里难道就没点数吗?”
“她再优秀我也是她哥,同样的血脉,小爷我的天赋难道还能差到哪去不成”
“你还是别说了吧”
“你越说我就越是觉得,你是你爸当年从路边捡来的”
“滴血认亲这事我都做过了,这还能有假”
听着对方没心没肺的声音,林洛嘴角不禁抽了抽,这事你居然还好意思说出来。
想当年,也是有一个喝醉酒的佣兵当着所有人的面质疑他的身份,本来人家就是酒劲上来了,想着开个玩笑乐呵乐呵,但没成想这个滴酒不沾的家伙却是比对方还上头,手中刚买的玉虎头被他狠狠的砸在地上,摔成粉碎,然后不管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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