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科举制度的优劣(4/4)
填榜至此,时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红花烛,经魁出于哪一房官即将红烛一对置于该房官案前,以表荣誉。
经魁唱名声音特高,曰闹五魁。
五经魁填写完毕后填写副榜。
全榜填写完毕,将榜文加盖顺天府尹或本省督抚关防,载以黄绸彩厅,在鼓乐仪仗兵丁的护卫下,送到顺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抚署前张挂。
发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抚衙门举行“鹿鸣宴”,由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参加。
新科举人谒见主考、监临、学政、房官,然后依次入座开宴,演奏《诗经》中的《鹿鸣》之章,作魁星舞。
新科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称文魁,均由国家颁给20两牌坊银和顶戴衣帽匾额。
匾额悬挂住宅大门之上,门前可以树立牌坊。
新科举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参加礼部会试,会试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经过吏部的“拣选”或“大挑”就任低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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