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暗流涌动(2/2)
嗯,迟晟的确不冤枉。
刑森森盯着程宛,居然还想从她身上看出什么细节。只见她还是那么漂亮冷漠的眉眼,眼睛却多了点柔情似水的意味。
程宛表情精彩了,“你盯着我看什么呢?”
“看看迟晟有没有把你吃干抹净啊。”刑森森调笑地道。
“你才被吃干抹净呢!”程宛无奈地白了她一眼,给她夹了块中翅。
刑森森放心了,放下筷子,叫了起来“哎呦喂,这是什么啊?你被蚊子叮了啊?啧啧啧,不对啊,这得是什么变异蚊子啊这么多个印子呢。”
程宛急忙看自己的手,中指部分有些红,手腕处接近血管的位置有一排浅浅的牙印。迟晟咬的,她出门前抹了点护手霜没盖住。
既然刑森森看见了也不必再藏着掖着了,大大方方地给她看。反正都看见了,不用掩耳盗铃了。
她解释“还他东西的时候被咬了一口,他属狼的。”
程宛在车上非要把迟晟给她的戒指扯下来给他,迟晟没同意,她就一直拗他。迟晟烦了,帮她把戒指取下,还是不肯收回了去,说是送出去的东西收回去没面子,让程宛有事没事可以戴着玩儿。最后报复性地在她手腕处轻轻咬了一口。
多么幼稚的男人,小气鬼,别扭精。
程宛暗暗在心中腹诽了一通。
“哎呦喂,什么东西啊?”刑森森叫了起来。
程宛夹了块东坡肉,淡淡地道“戒指。”
“迟晟向你求婚了?我滴天这速度牛啊。”刑森森激动得一拍桌子,瞬间周围的客人都朝她们这桌看了过来。
程宛连忙夹了块东坡肉塞给她,“你别一惊一乍的,不是求婚。就是个戒指。”
刑森森眼睛都放光了,问“怎么不戴啊,你这手戴块石头都好看。快快快,在哪呢?拿出来给我瞧瞧。”
程宛没带出来,那个戒指一看就价值不菲,虽不知真正的价格多少,但她带着压力山大浑身不自在。沉甸甸的还得藏着掖着。
“我没带出来,那玩意儿太重了。”程宛实话实说。
刑森森理解,迟晟这样的钻石王老五一出身肯定不凡,送的戒指肯定是价值不菲的。
但刑森森还是不死心,“有拍到照片吗?漂不漂亮。”
照片倒了拍了一张,程宛拿出手机给她翻,刑森森眼睛都大亮了,“天呐,这个不是我们台里上次报道过的拍品吗?你知道这个价值多少吗?”
“多少?”程宛也不淡定了。
“就按现在的市值四五百万都不多啊,你等等,我给你找找,这个戒指好像被一个有钱人拍走了,我看看拍价。八百万!还是美金啊!我靠,就是这个吧。和照片的一模一样。”刑森森惊呼道。
程宛惊了,拿过手机一看果然是同一款。高贵的蓝色钻石光彩夺目,蓝钻在拍卖场上一直是强劲的势头,价格一直是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