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前兆(3/3)
武艺,可谓是同样样样精通。
可是秦悲歌依旧喜欢用剑。
剑,属于“短兵”,乃是兵中王者,被称为“百兵之王”。
古王皆有君子之气,亦有皇上君临天下。
所以剑也有百兵之君的美称。
秦悲歌的目标,就是以武入道,在武道之中,成为君临天下的天下第一,而且还得是用剑。
所以说秦悲歌比较难伺候,不像炎蛇似的,边有什么用什么,啤酒瓶子板凳子之类的都可以成为杀人的利器。
古堡里倒是有剑,而且很多,只不过都是骑士大剑,和门板子似的,而且还不能随携带。
没了剑的秦悲歌,就和女主播没了美图软件似的,干什么都浑不得劲。
炎黄峰的标配木剑已经断了,所以秦悲歌又弄了一把。
纯手工y,和之前的那把木剑外形上相差无二。
虽然只是用桦木打磨的,但是也分用在谁手里。
用在秦悲歌手里,别说木剑了,筷子同样能杀人。
用在楚御手里,就是给他一把加特林都扛不动,武器,因人而异。
其实秦悲歌早就到了大阪,之所以耽误了将近一天的时间才找上齐岛财团的高层,只是因为他有点强迫症。
下了飞机到了市区后,秦悲歌满大街找大树来着。
找到了大树,还得趁着夜黑人静的时候用脚丫子踹倒,最后抗回宾馆用水果刀打磨成剑。
所以说,强迫症是一种病,瞎耽误工夫的病!
秦悲歌没有穿着一白衣,而是一黑衣。
和楚御相处的这段时间来,他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
白衣服不抗脏,黑衣服不显脏,人懒的话,最好穿黑的。
没有了炎蛇帮他洗衣服,所以他选择了一黑色的运动服。
这也就证明了,有强迫症的人,同时也很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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