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月票两百加更(2/3)
”赵云询问道。第一次离开家的少年,总会有些莫名的担心。
“实不相瞒,为兄我就是辽东将军,如同统领辽东四郡,麾下民众百五十万。只要贤弟你去了,为兄就将手中精兵白马义从交给你来指挥。
咱们兄弟一起努力,推翻这个腐朽的大汉朝廷,建立一个理想当中,人人吃得饱,穿得暖的理想天下。”到了这个时候,冯烨也就不再隐瞒。
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让赵云听的是热血澎湃,冯烨成功的将一个大汉愚忠,变成了一个反贼。
我爱这个大汉,但是我不爱这个大汉朝廷昏庸的皇帝和贪官污吏,多简单的事情?只是想要努力,为大汉朝廷换个做主的人而已,那能叫造反吗?
那不过是一种,实现强国理想的手段而已。是每一个热爱大汉的人,都应该做的事情。冯烨一大串的理由说出来,赵云听的连连点头,显得十分的激动且认同。
这孩子算是彻底的被冯烨给带歪了,事实证明,只要找对方法,这世界上就没有什么难事。
二人一路探讨领兵秘术,兵家武道。因为要沿途护送百姓,从常山郡到辽东郡,走了将近两个月。这段时间,两人的领兵能力,以及武艺,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赵云不愧是这个时代的顶级武将,无论是领兵秘术,还是兵家武道,都已经成为了辽东郡,仅次于冯烨的存在。
倒不是说冯烨的资质就要比赵云差,怎么说也是成就了妖神的强者。而是赵云每天就只修炼这两门秘术,而冯烨的主要精力,还是一气化三清这门神通上。两人的修炼侧重点不同。
回到辽东的冯烨,直接将白马义从交给赵云来管理,嗯,骑白马的赵云,才是冯烨心目中的那个一生不败的白马银枪赵子龙。
骨枪虽然各方面都很好,但是不够帅气,冯烨直接给镀了一层银,使得这枪,通体亮银色,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拿在手里那叫一个帅气。
冯烨直接送给了赵云,现在的赵云也不过是个中二年纪的少年,拿到这么漂亮的礼物,自然是乐得爱不释手。
“谢谢兄长。”赵云高兴的说道。
“以后叫大哥就好。咱们兄弟,无需客气。”冯烨笑呵呵的说道。
“大哥!”赵云一抱拳叫到。
冯烨这边默默的种田,练兵,一整个冬天,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过去。
朝廷那边确是一点都不太平,韩遂边章那边是越闹越大,劫掠三辅,威胁长安。将整个大汉朝廷的注意力,全部都吸引了过去。
至于辽东的冯烨,朝中的大人物们,谁会放在眼里?幽州太守刘焉正忙着想要调走的事情,只要冯烨不攻城略地的出来搞事情。
他还巴不得所有人都忘了冯烨的存在,至少在他调走之前,谁都别提冯烨的事情。只要再他的任职期间,不出什么事情就好。
至于会不会被冯烨做大,那与他刘焉有什么关系?反正到时候他都调走了,那是下一任太守该头疼的事情。我走之后,哪怕他洪水滔天,都与我刘焉无关。
冯烨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跳出来替韩遂和边章二人吸引火力,闷头发展民生,逐渐增强实力,难道这不香吗?
等到天下大乱的时候,再跳出来,横扫四方,鲸吞天下。那才是冯烨想要做的事情。
冯烨这边偃旗息鼓的,闷声发大财,但是却有人不甘寂寞。想要跳出来搞点事情。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渔阳郡土豪张举,张纯二人。
张举这人素来就有野心,黄巾之乱以后,他也能看到大汉烽烟四起,朝廷千疮百孔,仿佛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再加上西凉那边韩遂边章势大,朝廷的大军都无法快速剿灭对方,导致张举觉得朝廷也不过如此,别人行,他当然也行。
而且有旁边辽东郡冯烨的例子在,在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