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行路难(一)(1/4)
县大牢不在县城里面,也不是一直不在县城里面,原本它是在县城里面的。上一任知县姓房,有个毛病——爱干净。照理说,爱干净是个好习惯,可在房知县身上,它却成了毛病。
常人爱干净,无非是出来进去,讲究个头脸手脚,或身上穿的,或家里用的,总之一句话,终归看得见,摸得着。这些,房知县也讲究。可除了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房知县更讲究。于是,这就成了毛病。
比如,县城里的菜市,东西朝向,拢共不到半里地,可就这么点地方,大大小小,挤着百十个菜摊子,每日收市,菜叶子烂萝卜,“尸横遍野”躺了一地;为了抢占摊位,菜贩之间常爆发口角,有时还得打场架。碰巧,房知县撞见一回,当时坐在轿子里头,百爪挠心。一句话下去,第二天,衙役们举着“水火无情棍”,撵牲口似的一通赶,把原本半里长的菜市,愣赶成了二里长,搞得菜贩之间说句话要靠喊,从一头到另一头,得一袋烟的功夫。但也因此,菜贩不愁没地方,便没再为此闹过架;每日一收市,菜叶子烂萝卜,稀稀疏疏,躺出去二里地。
扫大街的县丁,骂县太爷糊涂,房知县却觉得自己高明——一个乌烟瘴气的菜市,硬叫自己整出片宁静祥和。房知县感叹“啥叫干净,眼里心里都消停了,才叫干净!“
半个月下来,一个庆县县城,让房知县整治得明明白白。最后,外面实在没地方给他施展,便回过头来从自己内部下手;头一个,就瞄准了县大牢。
房知县心说我这一方净土,哪有这些王八蛋搁屁股的地方,全他妈给我滚!一句话,把县大牢给支到了城外二里地的半山坡。
站在牢门口,望着眼前二里地的山路,黄橙生平头一回觉得,走路成了个难事。以往常听人说“行路难,行路难”,那会儿没吃过亏,遭过罪,不大看得起说这话的人啥叫难?无路可走才叫难!时过境迁,同一句话,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境遇下,体会,却也千差万别。
杵着两根枣树杈,黄橙走出一头汗,好不容易进了城,灵光一闪“行路难,敢情说这话的,肯定是个瘸子!”
自打那日滚下山坡,折了脚踝被捕,黄橙便被关到了县大牢。还不错,官府找来郎中帮他正了骨,但“伤筋动骨一百天”,没些日子,恐怕不能如往常一般行走自如。直等了他七八天,勉强可以撑着木棍下地了,这才将他提出来受审。
县衙门口,老百姓扎了一堆,纷纷对他翘首以盼。
“杀人犯来了。”
“瞧,是个小孩!”
“还真是‘有志不在年高’啊!”
“这叫‘英雄出少年’!”
黄橙步履蹒跚,走进县衙,来到公堂之上,杵着枣树叉,没给县太爷跪下。
“升堂!”县衙里一声喊,“威!武!”
这位县太爷姓周,跟他的前任房知县不一样,他认为凡事不能一眼见底,水至清则无鱼嘛;稀里糊涂之间,要闪烁着心明眼亮,这,才是为官之道。
见黄橙站而不跪,即便知道原因,他也还得装模做样发一通官威。
啪!惊堂木炸得耳朵眼生疼。“大胆!为何见了本官胆敢不跪?”他怒喝道。
“禀太爷,小人脚上有伤,实在跪不下去,望太爷容我一回。”黄橙把准备好的词背了出来。
“岂有此理,你有伤跟本官有何关系,跟朝廷的律法有何关系。”周太爷驳斥道,一点手,“来人,让他跪下!”
衙役上前,伸手按黄橙的肩膀头,黄橙哪里吃得住劲儿,身子一栽歪,心说,干脆我躺下得了。登时,四仰八叉的躺在了公堂上。
老百姓笑。“不错欸!这睡着多宽敞。”
县太爷一瞧,好嘛,跑我这儿补觉来了。本想教训黄橙一番,但因他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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