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英语竞赛第一天(1/2)
第二天一早,校方统计了所有学生姓名后,便组织到多媒体教学厅,开展了竞赛的第一项,即兴演讲竞赛,上午看题目,下午正式演讲。
每十个人一组,每一组的题目都不相同,各个组都有两名老师负责,上午就是让竞赛学生自己去写演讲稿,下午的工作就是自己发挥去演讲出来。
这对于刚刚上初中的学生来说都是一个比较难的点,因为这个年代对于英语的教学都是从初中开始的,本来就没学习几年,短短半天的准备时间,要准备好一篇不错的演讲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非常困难的。
三分钟演讲,程锦运气不错,她们这组分到的题目是《生命的意义》,看到题目的那一刻,程锦便已经有了想法。
因为只是一场普通的初中英语竞赛,不想太过于引人注目,所以她不能写的太过于前卫,只要通过用初中英语所学的知识去完成一篇英语演讲稿,并不是很难。
首先看到题目,她就知道这是一篇议论文,和作文不同的是,演讲稿的目的最终是要通过嘴巴去传递内容给大家,所以想要拿高分,首先就要从两者不同的地方入手。
演讲稿要注意的是主题要鲜明突出,演讲时面对面的交流,听众缺少进一步思考的时间,所以演讲稿一般不追求含蓄深奥,而是要求直抒胸意,你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让听众一目了然。程锦从这一点入手,从开头直接明确的提出自己的观点,直观地让人知道她的观点。
然后举出一个大家都听过并且能够感同身受的例子,并且在举例当中反复强调主题,程锦直接举出最近报道大火的张海迪的例子,以身残志坚的励志故事,让听众能够感同身受。
最后总结出生命的价值体现点明主题呼应开头,这样,她的一篇演讲稿就正式写好了。
一上午的时间说快也快,说慢也慢,对于程锦这样早早就写完演讲稿的选手,时间自然是过的很慢,好在并没有人打扰她,她还有时间静心闭目养神。
最近这段时间,她总是隐隐觉得自己要突破那一层了,但总是卡在最后一关,不知道什么原因,来京城前,她问过师父,许先生那边也没有一个详细的解释,只是告诉她要靠自己的感悟去突破这一层。
但是感悟这东西,说到底是需要机缘的,没有机缘哪来的感悟,真要是那么简单,那岂不是人人都能修仙了,那这个世界不就玄幻了嘛。
中午结束前,程锦交上去了自己的演讲稿,这一步是为了防止她们中午出去时找人交谈,因为下午的演讲要跟早上写的内容一致,有老师会专门盯着她们的演讲稿,内容不同,也会影响最终的成绩。
程锦她们照例去了食堂四楼,也是因为程锦无意间的一句四楼饭好吃的缘故,一路上唐兆和程锦两人也没有就这早上的演讲题目交流什么。
一直以来都很少打交道的两人,也就是最近的竞赛多相处了一段时间,但是本质上两人还是那副我干我的你干你的互不打扰的状态。
也就刘长喜关心的问着两个人的题目,因为不是在同一组,所以两人的题目都不相同,毕竟不是专门教英语的老师,所以刘长喜能给两人的帮助不大,只是关心一下罢了。
反正以两人的水平,估计英语方面的水平都能超过刘长喜。本来学校里安排的是由一位英语教师陪同两人来京城,但是后来因为家中突发变故,没办法,刘长喜临危受命。
来到四楼打好了饭坐下来,程锦不自觉的边扒拉着饭,边用眼神扫荡周围人群,不知为何,总是想在这一片陌生人当中寻找到昨天那个男生的身影。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看遍各路美男的新时代人,程锦绝对不会承认她对着一个男生发花痴了,有些想法也只是对于在这个时代看见一个突出于大众颜值和穿着的男人的颜值欣赏罢了。
果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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