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1/2)
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实在是超过她之前的认知,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给一个长相符合,性格符合,身高符合,那那都符合她心中对于未来丈夫的思考标准。
花絮对于自己来了这里,一直都很咸鱼,很快就适应了这里,虽然落后既没有手机网络也没有马桶浴室更没有飞机高铁想去哪就去哪,但是花絮依然很开心,因为她有爱她疼她的父亲母亲,爱护她纵容她的祖父祖母,还有打打闹闹的兄长,软萌可爱的弟弟,花絮无比的满足现在的生活。
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男女亲事,只要一成亲就是一辈子,不管男子是家暴还是赌徒或者是留恋花丛的浪荡子都只能这样凑活着过一辈子,当然如果你不想过下去了,只要你能下定决心和他和离。
这里也有一部律书名《大禹婚姻法》里面规定了夫妻不合可以和离,但是人们的思想封建,很少有主动和离的女子,除非是真的过不下去了,不然为了孩子也得忍着。
而且还有一点就是名声,和离之后的男性倒是没什么,女性的处境就不一样了,在京都、直隶、广州这些发展的快的地方,很常见的和离再嫁,但是在之间的安平镇很少有和离二嫁的,至少花絮自己是没有看到过的,倒是有几个寡妇再嫁的。
花絮知道自己所处的大时代大环境,所以不嫁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能忍受街坊四邻的嘲讽、胡乱的猜测,四处散波的谣言,而且要是不嫁人将来的大嫂和弟媳也不会喜欢一个未嫁的大姑子,家庭矛盾就油然而生,花絮也不希望见到这一幕。
当然还有另一个办法,那就是出家,花絮不是没有动过这方面的念头,但是出家人的生活太清苦了,喝清粥吃青菜,不得沾荤腥,不得饮酒。
花絮身为一个吃货可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她既喜欢吃肉也喜欢喝酒,她可不希望自己为了不嫁人就去受那个罪,吃这种苦。
所以出家这个办法也不可行,既不能出家,又不能在家一直待着不嫁人,这个时代也没有立女户的律法,就这么一看,把所有的路都堵死了,就只有嫁人这一条路了。
花絮对于婚姻是存着悲观的看法,因为前世的父母是商业联姻,自己是商业联姻的产物,自然感受不到父爱母爱,同样的也见多了父亲的情人母亲的情人,她的爸妈就像是比着一样,你找一个我就找两个,你找两个我就找三个,两个人的情人加起来都比的上一个连了。
在上流社会,男女各自玩各自的这很常见,婚姻不过就是一张纸,这给幼年花絮的婚姻观的冲击是十分的大。
等到成年之后,花絮就下定决定不结婚,在现代一夫一妻制下还有那么多的小三小四小五小六更何况在古代,小妾,通房都是合法的,就连丫鬟都是你的,要是府里的男主人荤素—不记,那可就是厉害了。
这里的男人只要稍微有一点家资就会娶一两个小妾,当然自己的爹爹这样只娶一个妻子,还没有小妾通房,后院如此干净的男人是很少的,花絮不确定自己将来要嫁的男子会不会和爹爹一样,对自己始终如一。
花絮思来想去就下定决心,以后要是成亲,那就嫁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花絮害怕自己回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整天被困与后院这一房小天地里,和他纳的小妾斗来斗去的,你陷害我,我陷害你,最后还没有下线的陷害孩子,花絮不想成为这样的人,那样的话花絮会疯的。
所以花絮决定要嫁就嫁给一个长的一般的男子就行了,一定不能长的合自己的心意,万一日久生情怎么办,至于品行什么的过得去就行,不要有什么不良嗜好就可以。
等到时候,成亲了生了孩子她就关起门来过自己得小日子,至于丈夫她才不在乎。
花絮对于祖母和母亲她们的打算都是知道的,自己也是同意,毕竟能考入国子监的学子在才学品行上面都是过的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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