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定要跟着我?(2/2)
则一定会招惹不少自诩正义的人士的注意,毕竟这么一个醉醺醺的美女被一个男人抱走实在是引人遐想。
至于季末会不会对醉酒的瑞秋丶道斯有什么念想?
拜托,他又不是种马,况且他对瑞秋丶道斯根本没有一点感觉好么?而且他灌醉对方只是为了摆脱这个尾巴而已……
因为他并不知道瑞秋丶道斯住在哪里的关系,他也只有在最近的酒店,在服务员看人渣的眼神中,开了一间房,将瑞秋丶道斯扔在了床上,而后,三分钟后,在服务员看人渣却夹着鄙视的目光中,再次离开酒店。
走出酒店,季末被夜晚带着些许凉意的晚风一吹,残留在身子中最后的一点酒意彻底消失,随即低声笑了笑。
他没想到他的运气这么好,只是出来吃个饭,还能见到一位电影中重要的剧情人物。
“明天就回去吧!”对于高谭市,季末可没有在这里多待的念头,但是在他回去前,他还有件事要做。
一个小时后,季末被一个面带笑容的秃顶男人从一间有着钢铁门的屋子中送了出来。
“欢迎下次再来!”秃顶男人高声喊着,而手中提着一个黑色袋子的季末耸了耸肩,背对着男人挥了下手后,转过街角,手中的黑色袋子消失不见,自然是被季末收到了自己的随身空间中。
两把耳熟能详的的手枪——沙漠之鹰,上千发的子弹,这就是季末这次的收获。
不论是出于男人对于枪械天生的喜爱还是出于他对以后的考虑,枪械他都需要备上两把,所以他在吃过晚饭走,随手抓了一个混混,让对方将其带到了购买枪械的一个窝点。
“看起来,要想达到自己百发百中的目标,需要耗费不少的子弹!”想起自己刚刚试验枪械时,那惨不忍睹的射击成绩后,季末就一阵无语。
回到乔纳森丶克莱恩,也就是稻草人为自己安排的酒店,一开打房门,季末就看到了摆在显眼处的一大瓶灌满了致幻液的金属罐子。
随手将金属罐子收回随身空间中,季末洗漱了一番,躺在了床上,至此他来高谭的任务和他的目标都已经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