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灵玥群主(1/2)
再次嫁给郑曜?
这个想法不是没有出现在江念情脑海里过,但刚刚产生,就直接被江念情给否决了。
如今的郑国公夫人,也就是江念情曾经的婆婆,是个极其难搞的人。
所谓的难搞,并不是说这个女人脾气有多么的暴躁,而是她极强的控制欲。
这种控制欲深深的藏在她柔弱的外表之下,像是一个藤蔓一样将人慢慢锁住,最后无法逃离。
众人眼中年少有为的郑国公世子郑曜,就是在这种控制欲中长大的。
他性格温和,对待江念情也是无可挑剔,唯独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拒绝不了他娘。
前世江念情用了很多年,才在这种悄无声息的控制欲之下做到跟这位婆母分庭抗礼。
江念情无所谓再来一次,但如今听着胡氏的话,不由得想着了,胡氏是当真不知道郑国公夫人是什么脾性吗?
她心里转过千百的思虑,可脸上却没有分毫显现,反而露出一个乖巧的笑容,反握住胡氏的手“娘,我自然是知道的,可近来总是没什么精神,恐怕到时候唐突了那位夫人。”
胡氏一想也是这个道理,于是安抚性的拍了拍女儿的肩膀“也对,你也不要太过于忧心,阿娘会为你打算,养好身子才是正经。”
“是。”
又在跟江念情在房间里说了一会儿话,胡氏这才满意的离开。
江念情闭了闭眼,招招手唤来嘉儿,哑声道。
“嘉儿,我问你一件事。”
今日的天气是极好的,天青如湛,没有一丝浮絮,秋日里的阳光并不若夏日般燥热,轻暖而灿烂,让人很想约上挚友一同去喝一杯酒,聊一聊近来发生的新奇事。
自从文皇帝以来,世人对女子算是宽容了些许,虽说大户人家还是会用深闺养着女儿,但女子穿着男装在街上行走,也不会有人以此为怪事,甚至还会顺势称呼为郎君。
因此扮作男子的江念情走在路上的时候,并无什么人看她,至多也就是在心里感叹一句俊俏。
江念情在街头转了两圈,最终不得不承认凭借自己大概是永远找不着的,于是在路边拦了个人询问附近的酒楼在哪。
她言辞有礼又生的俊俏,而那人显然也是个爱喝两杯的,顿时兴致勃勃的和江念情列举了起来“郎君要说喝酒,那必定得去同昌坊,那里的酒家最多,酒也最好。其中名气最大的的是醉倚门和逐仙楼,逐仙楼是酒好,而醉倚门呢,啧啧啧,那里的人是极好的。还有些无名的酒家我也没全去过,但是别小看它们,不少酒家的老板都有压箱底的宝贝,轻易不拿出来呢!”
那人说的眉飞色舞,提起醉倚门的时候更是两眼放光,江念情虽然看不懂那神情,但直觉不是什么好的含义,便问“那逐仙楼怎么走?”
“哦,不远,从此处向前走到那个路口向东拐,再走三百步,便是同昌坊,进了同昌坊便能看见。”
江念情道过谢,依言一路走去,果然没过多久便到了同昌坊,只见的一杆旗子高高挑起,上书“逐仙楼”三个大字,纵然以江念情的挑剔眼光,也看得出那字是极好的。
江念情提步进了门,大堂里的小二极有眼色,见了江念情,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一下她身上做工不凡的锦衣,将他让到了大堂中一处靠窗的座位“这位爷,今儿客太多,委屈您坐这了。”
江念情不在意的点点头,在小二拉开的椅子上坐下,问道“你们这可有什么好酒?”
小二熟练的用开水将桌上的杯子烫了一遍,又用毛巾抹了一遍桌子,边做边口若悬河的介绍道“我们逐仙楼原是朝中一位大学士,告老还乡后开的,那位大学士曾在江边遇剑仙,便改字逐仙,题字时也题的是逐仙二字,是出了名的风雅之处,年年斗诗会都选在这儿,您要问好酒,那可是来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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