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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同身忆旧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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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事之初,应计后果!

这句话是捕神的人生格言,这些天来,他唯一冲动而不计后果的行动在昨天刚刚遭遇了挫败,这使他警醒了过来,他在力量的的驱使下迷失了,那种超然强大,无可匹敌的力量,让他沉迷在其中,忘却了这种力量的负面作用。

他如今已经大概明白过来,所谓狐妖之力,是一种凝聚心灵的力量,那种力量会随着他的心念强弱而变化,所以强者恒强,就是这个道理。

但同样的,拥有强大的信念,很容易走入狂妄的迷途,你既要相信自己无所不能,又要谨小慎微,把握细节。

拥有这种力量,每时每刻都是对人心灵的拷问。李洪义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但是他不至于狂妄到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所以没摸清楚情况,就躲了起来,想要寻找机会一击必杀,却又下意识地不专注于狩猎,反而乱七八糟将自己弄晕。

这种拥有着巨大的自信,却谨慎怯懦的行为,本就自相矛盾,两者之间强烈的反差,一开始他并没有意识到有问题,直至昏迷后醒来,一身的伤痕加上力量耗尽的疲累,在身体虚弱到了一定程度,感受到人算不如天算的刹那,他从那种迷失中走了出来。

所以他一路上很谨慎的审查着跟踪者的信息,从路径的选择和动手地点的选定,他都经过了一番考量,他刻意计算了院落的大小,走了两个弯道,选择停在外院往里,内院还不到的墙角位置。动手前,在树荫下仔细地倾听,确认了这个位置高墙里面暂时无人。

原本,他是担心讯问跟踪者时隔墙有耳,但是当杀心一起,这一点谨慎带来的好处显现出来。

一旦动手,就专注于眼前,雷厉风行的捕神瞬间回归,他果断地地杀人灭口,顺势将人扔入墙内,外边却不留一点痕迹。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一个是即使内部有人,见死人被抛了进来,那人从内院追到外院门口,耗时不小,等他追出来,以李洪义的身手,早已去得远了。

其二,墙外毫无血迹遗留,按照捕神多年办案经验,最先被怀疑的往往是墙内之人,因为没有人证物证证明这个人是被扔进来的,而只要墙内的人够聪明的话,就会选择不要惹祸上身,因此运道好的话,这桩事情就会这样默默无闻的消失掉。

想好了这些,他迅速展开身法,风驰电掣冲到了巷口,然后便变作一个普通的路人,遮着头面继续往东城而去。

果然,他一路风尘仆仆,间或回头瞟一眼,发现那间院子里并没有冲出人来,可见要么还没有被发现,要么就是打算毁尸灭迹了。

“人啊~这就是人啊!”李洪义心里嗤笑,“人啊,都是这样,很容易就能摸清了行为规律和因果顺序,只要稍加利用,就是天高海阔,任我采撷。”

慢慢的东城在望,青石路到了尽头,他渐渐意态从容,从紧张的状态中脱离出来。

危机解除,再也没有后顾之忧,捕神心里一片轻松,连脸上的包块似乎都疼得不是那么严重了。

他左右看了看,前面再往东北方向走一会儿,就是府衙正门,这条路他走了小半辈子,尤记得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年轻,刚刚搬进了城南老宅,然后每每天刚蒙蒙亮,他就起床练功。

那时候老仆义叔还在,总是早早备好了吃食,拿了块汗巾,守在一边的廊柱下,笑眯眯看着小少爷挥汗如雨,待到他收功,就一边给他擦汗,一边招呼着吃饭,看他吃得多,就会笑得很开心,很大声。

然后就是出门,一路上不变的风景,来来去去的人群,相似的道路,相似的衙门。

他突然感觉到强烈的思念,逝去的义叔,那些以前的伙计,府衙老爷,甚至于衙门前面那棵树。那都是他青春的印记,记录了他从青春懵懂,血气方刚一路而来的人生。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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