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脱险(2/3)
抱拳。
天色暗淡,这一颗间接使二当家的毙命的石子,不知道有多少兄弟看在眼中。
莫不惜被长刀一拍,嘴角渗出鲜血,握着软剑的手也在微微颤抖。林卿焕昨夜才挨上一箭,搏命杀掉二当家的,伤口撕裂开来,也不好受。
两人背靠着背,面对围上来的一众土匪。
所幸一众土匪只是围上来,大当家的军师都未发号施令,没有谁先动手。
困兽犹斗,越是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山贼,越懂得这个道理,这两人虽然已是瓮中之鳖,临死之时爆发出的力量,也够他们受了。不少经验老道的山贼,动作都会稍微慢上半拍,让那些愣头青去承受猎物临死前的怒火,自己坐享其成。
远处土匪们布下的岗哨亮起了火把,大当家的吐了口唾沫,站起身,怒喝众土匪速战速决,然后撤退。亮起火把,表示官兵来了,作为军师的书生,早就怀疑过二当家的勾结官兵。
大当家的跨上马,与一众亲信先行撤退,余下的烂摊子,自然是由书生来处理,至于那红衣小娘子,再人间尤物,又怎会比自己的性命值钱。
不过土匪之中,自然有爱女人甚过性命的好色之徒,拼命发起最后一波攻击,被莫不惜和林卿焕合力收割了几颗人头之后,余下的人如潮水般散去。
生活在泥泞中,为了活着,本就已经要拼命,犯不着再去为了得到一个女人而多拼命几次,能够撑过一个又一个明天,就成了一辈子。
莫不惜和林卿焕身上都新添了好几处伤口,待土匪们退去,便背靠着坐在地上,各自喘着气。
莫不惜想趁官兵到来之前走,毕竟自己有个莫家长女的身份,谁也不知道当初如日中天的家族,暗地里得罪了多少人,落入这伙官兵手里,尚不知是福是祸。
林卿焕则更不用说,拿着一个假的身份,一心只想避开所有人的耳目,顺利到达青州。
两人搀扶着起身,强撑着走到旁边树林里,借着夜色,暂且寻了个隐蔽之地坐下。
马蹄声响起,片刻之后,数百人的官兵队伍到达,奇怪的是,这伙官兵并不追逐土匪,反而点着火把在搜寻着什么。
莫不惜和林卿焕面面相觑,林卿焕自然不会认为自己值得这么大的排场,方才激斗之时打在二当家的要害处那一颗石子,两人都看见了。
莫不惜松了口气,能够费这么大劲救下自己,还放弃了上百颗土匪头颅的功劳,应该不会是仇家。
片刻之后,一个身穿官服的男子站在莫不惜跟前,弯腰打了个稽首,恭敬道:“救驾来迟,让大小姐受惊了!十余年前,在下赴京赶考,曾是令尊的门生,受了许多恩惠,有幸拜访过贵府一次,还记得那会儿,大小姐刚开始修习软剑,却比那软剑也高不了多少,令堂还总怕大小姐伤到自己……”
莫不惜站起身,接过身着官服男子亲手递过的衣物,披在身上,神情有些恍惚。
身穿官服的男子继续说道:“不知大小姐可曾在那伙山贼之中,见到一个书生模样的人,他便是在下的伴读书童,当初随我拜访贵府,还被大小姐提着软剑追杀了好一会儿……这次得到大小姐的消息,便是他传出的。”
莫不惜点点头,清冷的眼神平和了许多。
数百人的队伍,在夜色中燃起一条火把和灯笼组成的长龙,向附近的城池蜿蜒而去。
林卿焕一言不发,被当成了莫不惜的同伴,也受到了同等待遇,既来之则安之,骑上马,跟随者官兵队伍进入城中。
按照身着官服男子的说法,山贼所居之地,叫做鸡冠岭,地势险要不说,常年山雾弥漫又岔路众多,方圆百里没有人烟,这伙山贼熟悉地形盘踞山中,数次剿匪皆失败而归。
官服男子叫做萧渠,十年前进士及第,如今三十余岁,官拜绿桐郡郡守,算是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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