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道别(求收藏求推荐求投资)(2/2)
停下自己的脚步,转身望向孤女。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姓林,叫林朝英。”语气依旧很淡,不悲不喜,只是眼睛有些红,许是今天的风有些大。
“我叫乐喧……嗯……再见!”
“再见!”
有人说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但什么时候才能重逢呢?
吟鞭西指,乐喧骑马向着白驼山的方向赶去。
孤女站在门口,望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忽然觉得自己的衣襟有些凉,低头一瞧,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湿了一片。
收拾收拾心情,她只是等待着,向以前一样继续等待着。
中间等得有些无聊了,便开创了个门派,叫做古墓派。
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小事,有个叫做王重阳的不要脸的小子,看上了她,求而不得之后,便到处宣扬说是她喜欢他。
她也懒得去管……
…………………
乐喧一路向西,很快便到了白驼山。
他再次见到了欧阳锋,而且还见到了他的大嫂,他们看起来感情很好。
不过乐喧没有在白驼山待多久,只是喝了杯酒就走了。
他走的时候欧阳锋出门送了他,因为欧阳锋知道,这可能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了。
再次挥鞭,乐喧向东而去。
路上的时候,他好像看到了慕容嫣,也不知道是不是她。
那人在湖边对着自己的倒影练剑,乐喧没有看到脸,只是感觉她和慕容嫣很像。
之后,乐喧在东边的一座小岛上找到了黄药师,岛上满是桃花,看来他以前酒后说自己最喜欢桃花的事情是真的。
而且那坛醉生梦死似乎真的没有什么用,因为他还记得他。
乐喧交给了黄药师一坛酒,那是欧阳锋托他带过来的。
这坛酒两人一起喝了。
他在这里也没有多待,第二天便走了。
能在这个世界停留的时间已经不多,只能去最后一个地方,乐喧回到了他刚来这个世界的那个小镇子。
小镇子在边关附近,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他还是回了这里。
在一家面馆吃了碗面之后,他在一条小巷遇到了一个人。
“小兔崽子,竟然是你!当初被你逃了,看爷爷不再把你抓回去!”
竟然是当初拐卖了乐喧的那个人贩子。
乐喧有些感慨,然后将那个扑过来的人贩子一脚踹得远远的,至于死了没有,他不知道。
当初他恨极了这个人贩子,恨不得扒他的皮喝他的血,但是现在,忽然感觉也就那样。
时间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许多不想忘记的情感也全都忘记了,许多想要记住的人也变得模糊了……
乐喧离开了这里……
(本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