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每个人都欠一笔无名债(2/2)
淡泊,除了缴学费和要生活费时会联系一下,平常关系淡薄地象两个陌生人。
于嘉祐每次从林市回到新明市总是住到于诗言这儿。于诗琛早已花名在外,又爱喝酒。喝到兴致高处,并不是安静地睡去,而是在那里高谈阔论,吹嘘自己的能力,或者唉声叹气地抱怨于诗言丢掉林市的好工作,非要回来做一名被人瞧不上眼的“卖衣服的售货员”,还得劳烦他的照顾。
我算是开了眼,第一次见识了世上有如此不堪的人,如此不堪的亲情,比纸还薄。
于诗言这些年抚养于嘉祐的辛苦被于诗琛视为理所当然。
这世上竟然有如此荒谬至绝伦的“精彩”的人与事。
我和周舟背后议论起来,对于诗言更多了一份心疼。我渴望照顾她,把自己的肩膀给她依靠。但是,在于诗言柔弱的外表下隐藏着比钢铁还硬的意志。
她不肯让自己倚赖我。周舟时常把她和于嘉祐接到自己家里来,让她们姑侄俩享受一餐好饭。
其间,何凝又从林市来过三四次,试着带于诗言回去。都被她拒绝了。
何凝无可奈何,委托周舟代替他照顾于诗言的生活,禁止周舟告诉于诗言实情,怕她会搬到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担心再度失去她的消息。
何凝的深情和隐忍感动了我,让我相信他是真得很爱很爱于诗言。我替于诗言开心的同时,也黯然伤神,我要怎样做才能让于诗言放下心防,接受我?
在过去的三年里,安白多少次明示暗示我渴望嫁给我,我总是装傻,忍着不提婚姻。现在,我每天向于诗言哀求三百次。老天冥冥中开这种玩笑折磨人,弄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每个人都欠另一个人一笔无名债。
何凝忘不了她。他俩在一起生活四年多。四年,太久了,起码亦要四年后他对她的记忆才会淡忘。也可能永远忘不了,因为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一个女儿,是他俩共同的快乐和悲伤的回忆。
何宜之会永远鲜活的活在何凝和于诗言的记忆里。
哪一对父母会忘怀自己的子女呢,那是他们的骨血凝聚而成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