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金圣叹手稿:武松西门庆批注(2/2)
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六才子书”之说,提高了通俗文学的地位,使小说戏曲与传统经传诗歌并驾齐驱,受推崇为中国白话文学运动的先驱,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所谓六才子书,即《庄子》、《离骚》、《史记》、《杜工部集》、《水浒传》《西厢记》六部书。
这里面很有说法。前四部,所谓经史子集,名家作品,历来都为正统文人追捧。
后两部却是通俗小说、杂剧,虽然水平极高,但在传统士林里终究难等大雅之堂。
金圣叹敢将后两部与前四部作品并列,认为都是“才子”书,这种稍显离经叛道的举动,在当时引发了很高的讨论度。最终给他带来了声望,也提高了当时士林对通俗文学作品的认知和评价。
“六才子书”的说法,可能也启发了后来的“六大奇书”的评定,即《三国演义》《水浒传》《金瓶梅》《西游记》《红楼梦》《儒林外史》。
建国后删去《金》《儒》,便是所谓“四大名著”。
撇去才华不论,金圣叹这个人也是非常有意思的。留下了很多典故。
金圣叹不是自然死亡的。而是因为“哭庙案”,被判处了杀头死刑。
金圣叹感慨“世间唯杀头最苦”,但也没办法,只好赴死。
临死前,他给家人留了一句秘诀。
也就是那句史上极为有名的掌故:
“花生与豆干同嚼,大有火腿之滋味。”
这句话流传有很多版本。首先花生和豆干两样东西,豆干有时作豆腐,但应该不对,豆腐软软的怎么嚼。应是北人不知豆干为何物,生造出来从而流传的。
火腿有时作核桃。倒也不难理解。但总觉得核桃没有火腿好吃。火腿毕竟有肉味。
而且,苏州地近金华,金圣叹吃的应是金华火腿,闻名遐迩。是中国本土猪种两头乌制作的。
回到句子本身。
很多人不理解金圣叹说这句是啥意思。只觉得妙。
或者要从中体会到金圣叹死前黑色幽默的精神。
其实不是。古代很多读书人并不富裕,吃不起肉的。
每日点灯通宵,寒窗苦读,总得备点零食。
花生等小零食是很常见的。
但天天吃这些没肉味的也很腻。不像有钱人家可以顿顿大鱼大肉。
突然有一天,苦逼的穷书生金圣叹意外发现,花生和豆干这两样平民食物一起嚼吧嚼吧,竟然能嚼出火腿之肉味来。
用低成本达成了好的效果。
从此,他寒窗苦读时又多了一份乐趣,效率倍增。
所以,他死前将这一“秘诀”告诉儿子。倘使他死了家族没落了,后世子弟至少可以用这一家传秘技,使得枯燥的读书生涯多一抹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