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介绍朋友给赵香云(1/2)
“我们的事情,我去说!”赵兴国神色激动的看着刘涵。
虽然和刘涵处对象这件事,他到现在,都觉得不真实,好像做梦一样。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在做梦,赵兴国伸出手,在自己的胳膊上用力拧了一下,疼的他倒抽一口凉气之后,他反倒笑的更开心了。
倒是刘涵,心疼坏了。
“你这是做啥呀?疼不疼?”刘涵一把伸手拉住赵兴国的胳膊。
从前还没答应赵兴国处对象的时候,刘涵什么都不敢说,什么都不敢做,就算心疼赵兴国,也只能忍着。
但是两个人一处对象,关系就不一样了。
刘涵也有权利关心赵兴国了,再也不用担心别人的目光和任何的流言蜚语了。
赵兴国傻笑着摇头,“一点也不疼,我就是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你……”刘涵又气又急。
“你笨死了!”
“嘿嘿,笨就笨吧!只要你开心就好!”
刘涵不说话了,脸上的红霞,也没有消退。
“那啥,小……涵,我们现在去哪儿?”赵兴国问问刘涵。
突然这么亲密的喊刘涵的名字,赵兴国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又高兴,又紧张。
“我也不知道,以前我到县城,都是去书店看看书,然后去供销社,接着就回去了!”
那时候,刘涵还和曲梦梦、苏兴华,以及其他城里人在一块儿。
那时候,就觉得自己是城里人,城里更适合自己,一有机会,就想着在县城里待着。
哪怕只是呼吸一口口气,都觉得是好的!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是真的傻。
城里又咋样,吃不饱饭的,还是吃不饱饭。
而且生产队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大家都在努力干活儿,都在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
刘涵不知道去哪儿,赵兴国就更加不知道了。
他以前来县城,肯定只有一件事儿,就是给妹子香云买肉。
他妹子落水前,每顿饭,必定是细粮。
最多隔三天,就要吃一顿肉,那会儿真的是当公主一样的养。
现在香云已经变了很多了,吃的和大家一样,虽然每天早上,他妈还是会给香云一个水煮蛋,可赵兴国,却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嫉妒自己的妹妹能够吃好东西了。
这是香云应该得的,他这个做哥哥的,也高兴妹妹能够吃好!
“那我们……再去逛逛?对了,百货大楼还没去!”赵兴国开口。
他想起,出门的时候,他妈给他的几尺布票,或许……他能够给刘涵买一身衣服的布。
“百货大楼?别去了吧,那里东西比供销社贵。”
百货大楼东西的种类比供销社齐全,布料什么的,都比供销社的好看,还有鞋子和手表、头绳那一类的东西卖,就是东西会卖的比供销社贵一点。
“没事儿,咱也不一定是去买的,先去看看!”
赵兴国手上十块钱,和刘涵一起,加上买东西那些,不到两块,剩下八块钱,只要不买毛线和灯芯绒之类的布料,应该还是够的。
在百货大楼,赵兴国带着刘涵转到了卖布的地方。
这个年代的布料颜色还是比较保守的,黑白灰蓝,四种颜色为主,黑白两色,用的更多。
加上衣服都是自己做的,所以款式也比较老旧。
当然,这是常态,大街上,大家穿的一样,还不觉得尴尬,你要是穿的和别人不一样,那才叫尴尬。
赵兴国给刘涵选了一种小碎花的的确良布料,七毛五一尺,赵兴国一口气买了六尺,花光了陈五月给她的布票。
付钱的时候,刘涵心都在疼。
六尺布,四块五,换成正规市场的粮食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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