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退货隐患(3/3)
歉,可对方厂家压根儿就没松口,明摆着是要法律上见真招。
在陈曦的记忆里,现代合同法的发展是有断层的。具有较现代意义的合同法草案应该出现在一九一一年左右,之后被逐渐完善。
建国后一段时间合同法都处于艰难的徘徊期,其实际效力并不大。这也让陆厂长等人渐渐忽视了它的法律效力。
拿市服装厂举例,对方之所以严把质量关,最终担心的是出现质量问题后陈曦不再用他们厂代加工,工人就会发不出工资。而不是陈曦手里捏着合同,她会以法律为武器按照合同追讨各种赔偿。
可陈曦心里却很清楚,随着八十年代经济开放,合同法取得了实质的进展,相继颁布了不少规章、司法解释。虽说按原来的发展,建国后的合同法要到九九年才会诞生;可对方捏着的那纸合同,在这时候的杀伤力绝对远超陆厂长等人以往的经验判断。
特别是她和穆朝阳总结的那些条条框框,绝对会加速一部分法律、法规的成形。
若是不能提早处理好退货事情,一旦时机成熟人家拿着合同起诉,对县灯具厂来说就是雪上加霜。
陈曦把自己的担忧大致说给了陆厂长几人,能透露的一些即将出现的法律条文她也适当的说了下,重在让陆厂长他们了解事情的严重性,其余不该说的涉密部分,陈曦则只字未提。
陆厂长几人听了她的分析,眉头都拧成了疙瘩。原本以为贷款回来愁的就只是加工销售,谁成想还有这么大的危机等着他们。万一人家跟他们讨赔偿,说不准贷出来的钱有一半都要陪给人家。
陆厂长等人的心瞬间跌入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