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魔子出困(1/3)
翌日,妖皇带着两位妖王在心儿和风魔的带路路下找到了瘟神的地盘。
正坐大殿顶上陪菊芳赏日出的瘟神听到破空声,一阵皱眉,“魔族的小兔崽子们,你们还没完了是吗?本神的耐性可是有限的,赶紧滚,否则后果自负!”
菊芳的好脾气也到了极限,根本没有劝一劝瘟神的意思。她头枕在瘟神的肩膀上,目光不错的望向灿灿朝霞。那是火一般的红,火一样的燃烧,燃烧了半边天,仿若画笔画上去的。那么美好,多姿多彩,不像夕阳,落幕残辉。
“瘟神,一别多年,别来无恙!”妖皇的声音响起,这位瘟神这才回头瞥了他们一眼,正正好好瞧见那金色的身影对着自己拱手一礼,端的是气度雍容,瘟神摇摇头,“原来是你这棵小树啊!”
若是旁人敢如此漫不经心的对待瘟神,那这个人无疑是死定了。可换了这位活祖宗,妖皇也只能一笑置之。
“怎么,替魔族来出头与本神为难?”瘟神似笑非笑的瞅着妖皇,顺带着扫了一眼黑玫和玉儿,还有魔族的风魔和心儿。这一眼直吓的那二位恨不能将头埋进地缝里去,太可怕了,他们宁愿看他们魔子的黑脸也不愿意看这位的笑脸。
要问为什么?
俩字,发怵!
至少魔子的性子他们摸透了,那魔子轻易不会给他们苦头吃。
这位却是上来就动手的,轻易不与人交流。
都是聪明人,妖皇立刻将梯子递上,“哪儿能呢,不过是来做个和事佬儿,求瘟神放魔子一把而已。”
瘟神很满意妖皇的知情识趣,也知道,若是把魔族得罪狠了,他们天天带人来闹,他是无所谓,来一个砍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可菊芳不喜欢死人,更不喜欢血腥。再者,他们好不容易有了安生日子,不想被外人所扰。
“是他先来招惹本神的!”瘟神眼睛一挑,冷哼了一声,“不好好教教他怎么做人,再来骚扰本神,本神找谁说理去。”
都说爱屋及乌,这位活祖宗如今是厌屋及乌,他怎么瞧着心儿和风魔怎么觉得碍眼。抬手在天空划下一道缝隙,伸手一吸,将这两个魔头抓到了手里,一左一右如拎小鸡似的扔进了那道缝隙里。“给本神滚远一些,再来骚扰本神,本神让你们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随后快速抬手抹去了痕迹,看的黑玫和玉儿惊恐不已,老实的跟小猫儿似的,头都不敢抬一下。
“这就是神的力量!”妖皇满眼都是艳羡,他渴望长生,更渴望成神。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天下尽在手中的感觉……
妖皇贪婪的小眼神没逃过瘟神的眼睛,他喜欢贪婪的人。这样的人往往都有弱点,好掌控;也厌恶这样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往往贪心不足蛇吞象。欲望太多,永远不知足。
瘟神可不想被这种人给惦记上,于是松了口,“本神今日卖你妖族一个人情,六界皆知你妖族定灵术的厉害,你若能找到魔子那小子,就将他带走,找不到本神就无能为力了!”
不得不说,这跟妖皇昨晚估计的一样。
瘟神估计得一点儿没错,妖皇是贪婪的。他本想通过抬高对方,来讨好对方,也省了自己的消耗,可惜对方不上当。
定灵术是一门耗费灵力的术法,无论施术者想召回什么人,只要耗费足够的灵力,而那个人又活着都能召回。当然,只要施术者愿意,也能召回元神和魂魄,前提是那人的元神并没有消散,魂魄并没有转世。
“菊芳,山谷中的兰花该开了,走,我们去赏兰!”
“好!”
瘟神握着菊芳的小手渐行渐远,远远望去,一蓝衣、一红衣,好一对比翼鸳鸯。
黑玫和玉儿目送着那两位的背影,长长的舒了口气。
“你们给孤护法!”妖皇吩咐。
“是!”二人应诺,一前一后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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