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 失魂落魄(3/3)
”,或者说“精神残疾”。
道理很简单,若一个人连喜怒哀乐都没有了,那还能算是正常人么?
由此,李元贞可以判定,眼前这个叫做刘军的男人,不是丢了魂,就是失了魄。
而从刘军可以说话,精气神依旧建在,身体依旧健康,只有自主意识模糊不清,由此可以判定,他丢的不是魂,而是魄。
三魂气魄,丢了一魄,则变成了三魂六魄,而丢的那一魄恰是“七魄”中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魄――伏矢。
道家有云:“七魄之伏矢;牵命魂,管七魄,主意识。”如果伏矢一魄丢了,就会出现像刘军这种状态,吃喝拉撒,看读听写都正常,唯独自主意识缺失。
寻常人一般丢的是魂,失魄的却少之又少,除非……有人刻意抽走了他的魄。
“他的病情我大概是知道了,具体怎么治疗,等到晚上再说。”李元贞说着,又问石小琴:
“还有,你丈夫的病我怀疑和那个‘北山矿场’有密切关系,你能找到矿场的负责人么?”
“有是有,只是……”
石小琴咬了咬嘴唇,恨声说道:“我们村里就有一个,就是村头的赵二麻子,他负责附近村子的招工工作,当初就是他把我丈夫招进矿场的;
为了给我丈夫看病,几个月赚的钱全都砸进去了,医生说,我丈夫这个病也属于工伤,可以找单位理赔;
昨天我和我妈去找赵二麻子,想让他带我们去矿场商量赔偿,哪料到他直接就把我们赶出来了,说这个事情和他无关,他只负责把人送进去,其他事一概不管;
我们没办法,只有自己去北山矿场,可是哪晓得还没进山,就被山脚下的人拦了下来,就算我们说明来由他们还是不让进!还威胁让我们不要来了,不然就要动手打我们!”
这分明就是在逃避赔偿,剥削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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