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刁民(2/3)
这让她有些不适应,那双好看的眉头,再次紧蹙起来。
少女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蹲下身来,把篮子放在地上,从里面取出一堆东西出来。
一沓宣纸,一个砚台,还有毛笔,三样东西整齐的放在桌子上。
许一凡看着少女的动作,行云如水,一看以前就没少做过类似的事情,宣纸是上好的宣纸,比许一凡自己购买的要好很多,而砚台也是不错的砚台,毛笔也是如此。
许一凡看了看三样东西,觉得有些眼熟,仔细的看了看,心中顿时了然,这砚台和毛笔他见过,是县令宋洪志的书房见过。
以前,许一凡小的时候,曾经去宋洪志家里玩过,无意间看到过,所以觉得熟悉。
难道这少女是宋洪志家的丫鬟?
许一凡抬起头,看着对面的少女,心中暗想,可是,很快,许一凡就否定了这个猜测。
宋洪志家的女眷他都认识,前不久,他还曾经去过,当然是去售卖两本书,还有香皂了,另外,宋洪志家的丫鬟可穿不起这么好的布料。
“干嘛?”许一凡开口问道。
“把后续的内容写出来。”
“。”
许一凡愣了愣,有些不解的看着少女。
少女以为许一凡没有听懂,就解释道:“《红楼梦》和《挪威的森林》既然是你写的,那你赶紧把后面的内容写出来。”
“。”
听到少女这么说,许一凡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估计是嘉州城某个有钱有势的大人物,喜欢上了自己的书刊,想要知道后面的内容,却一直没有等到,于是,不耐烦了,就动用手里的关系,把自己搞到这里来,先关上几天,把自己凉一凉,接着在让自己把后面的内容写出来。
如果是一般人在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会忙不迭的答应,更何况,现在的许一凡还算个孩子,在这样一番吓唬下,肯定会答应的。
可惜,许一凡不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屁孩,他抬起头,看着少女,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书不是我写的,我不会写。”
“嗯?不是你写的?”
少女先是一愣,随即,柳眉倒竖,显然,她被许一凡的态度给激怒了,不过,良好的家教让她没有展露出来。
“我们已经调查过了,这本书就是你写的。”少女说道。
“那又怎么样。”许一凡撇撇嘴说道。
“写。”
少女只说了一个字,那气势却很不寻常,一看就是大家族出来的丫鬟,气质果然不一样。
“不写。”
许一凡对少女那趾高气扬的态度给激怒了,十分干脆的拒绝了。
少女不在说话了,而是睁着一双大眼睛,狠狠地瞪着许一凡。
包甄站在少女身后,看着许一凡,而许一凡恰好此时也抬起头,看向包甄,然后,就看到包甄正在疯狂的给许一凡使眼色,意思很明显,就是了让许一凡赶紧写。
许一凡却假装没有看到包甄的眼色,转过头,看向别处。
包甄的意思许一凡知道,这个少女不重要,她背后的主子肯定很有来头,一个能把县令书房的东西送到牢房来,其地位可想而知,许一凡猜测,那少女背后的人肯定是嘉州城有头有脸的人,或者就是知府内的人。
猜测到了对方身份不简单是一回事儿,写不写又是一回事儿,许一凡现在看起来年龄不大,不谙世事的样子,但是,他的灵魂却不一样。
自己就是卖个书而已,就莫名其妙的被抓起来了,一关就是五六天,虽然没有吃什么苦,但是,总是让人不爽,而且,对方似乎很在意那两本书,现在,对方想要自己写出来,这是有求于自己,既然如此的话,不捞点好处怎么可能呢,更何况,眼前这丫鬟对自己的态度很不好,他才不想写呢,反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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