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白洋淀(2/2)
加征鱼苇税,在芦苇席子售卖、卖鱼等环节重复收税,甚至连果园、菜地、窑井这些和“鱼苇”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都算进了征鱼苇税的范畴。
万历皇帝在直隶征收鱼苇税,目标计划是搞十一万两银子,实际应该不到这个数,而直隶的渔民和编芦席的工匠的实际负担要算上税监及其爪牙的收入,至少几十万两。在渔霸、官府、税监的三重盘剥下,直隶的水畔居民困苦已极。后来税监虽然废了,但官府和渔霸却是永远不会走的,后来又添了清军。清朝占领直隶后,征税“一切照旧”,把许多本来是潜规则的加派都算进了正赋里。
这本来也不算坏事,反正不管是加派还是正赋,穷人都要交这一份,算进正赋,还能增加缙绅逃税的难度。可问题是,清朝财政困难,把原来的加派算进正赋之后,正赋之外又有加派。现在更是在剃发令的旗号下直接进村杀人抢劫了。
白洋淀以北的雄县所产渔获有三十七种,本地百姓的负担多重可想而知。水泊芦荡,赋税沉重,能出什么人,谁都想得到吧。看过《水浒传》吧,看过《水浒传》的同人作品吧(是《打渔杀家》,不是《金瓶梅》)。
施耐庵生活在元末明初,大元朝的基层统治力太烂,所以阮小五才说:“甚么官司敢来禁打鱼鲜,便是活阎王也禁治不得!”(阮小七、王瑾:???)占据梁山泊的渔霸,只是王伦这样的普通土匪。阮小五甚至还因为官府收不了鱼税而有些高兴:“如今那官司,一处处动掸便害百姓。但一声下乡村来,倒先把好百姓家养的猪羊鸡鹅,尽都吃了,又要盘缠打发他。如今也好,教这伙人奈何。那捕盗官司的人,那里敢下乡村来。若是那上司官员差他们缉捕人来,都吓得尿屎齐流,怎敢正眼儿看他。”阮小二则说:“我虽然不打得大鱼,也省了若干科差。”
而《打渔杀家》成型的年代已经是清朝了,明清时期的统治能力,哪里是元朝可比,于是背景就变成了丁老爷派人催讨鱼税银子。阮小七哪怕有李俊、倪荣这种一出手就能拿十两银子、十石白米资助他的朋友,也活不下去。
小说、戏曲里的阮氏三兄弟,还属于渔民中的“富农”,有自己的船、自己的网,还能雇人干活,但是不脱离生产,自己也下湖打鱼。否则的话,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营养摄入来练武,那就不是阮氏三雄,是“阮氏三穷”了。太平年月,他们的日子可以过得很滋润,但是到了王朝末期秩序崩坏的时候,他们就也成了被压迫的对象。
就比如说崇祯年间,官军“借人头”报功的时候都敢杀秀才,富农岂能幸免。富农尚且如此,那些连自己的船和网都没有的底层穷苦渔民和就更不用说了。看看上个世纪那些涉及渔霸的文学作品就知道了,那里面没有太多夸张的地方,顶多是把不同原型的故事合在一个人身上。
老百姓都惨成这样了,阿济格还打算从他们身上“就地补给”,兔子急了尚且咬人,何况是这么多手里有武器的大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