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欲望篇 第三百三十四章 十大部落(二)(3/3)
物能提升修为的效率也比炼化灵气更高。
然而残害生灵属于邪道,这种修法为修仙界修士所唾弃。再加上吸取生物能的同时也会掺杂许多杂质,比如怨气、杀气等……吸多了容易影响魂元清净,导致五劫难度增加,因此但凡想要成仙的修士都不会选这种方式。
以上说法皆是对于人类而言,作为妖精就没那么多讲究了。
本身就属于野生动物出身,用不着顾及人类那套。反正自古以来也没听说有妖精位列仙班的,它们的追求无非是去妖界当个妖王。
那么要吸精气,选猎物当然是体能越强的越好。
很多人最先想到的一定是狮子、老虎、熊这样凶猛的野生动物。可实则不然,人类才是最优的选择。
试想一下在野外,一只老虎被吸去了力量,由于没力气捕猎,过两天它就一命呜呼了。
万物之中只有人类是真正能做到不劳而获的,尤其是像厄勒庆这样的部落首领,吃香喝辣啥事也不用干。
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而到眼睛一闭不睁又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因此他就成了妖精的“长期饭票”。
顺便说一句,虽然文艺作品里经常写妖精爱书生,可在现实生活中妖精一般只会对有钱大叔下手。
书生那身无几两肉,吸一两回这人就完了,还穷得叮当响,营养跟不上。除非是真爱,否则这类屌丝人群通常会排除在妖精食谱之外的,这也算是贫穷使人逃过一劫。
如今经帝魔提醒,常治龙发现厄勒庆身上确实有妖气。虽然不是很强,但想必他平时没少跟妖精接触,否则身子也不会这么孱弱。
说话间,众人已经来到宫殿内部。
佐格与厄勒庆坐下攀谈几句,老头身体实在不行,好几次上气不接下气。
佐格看看常治龙,意思是既然没什么特别的事,谈话就到此为止吧。
正当佐格打算结束这次面谈的时候,一声娇呼从堂后传来。
“可汗~~”
常治龙与佐格同时一阵颤抖,这一嗓子喊把人的骨头都喊酥了。
紧接着从内室走出一位年轻妇人,血色唇红、肤白如玉,粉色眼影衬托风情万种的双眸,魅惑的身姿势要榨干男性身上的每一滴荷尔蒙。
佐格面色通红低着头,看都不敢看。
之所以这么害羞,主要是因为这位大姐的穿着。浑身上下除了简单用毛皮遮挡之外,似乎并没有穿什么多余的东西。
要说不热,这布料太少,可要说热……为什么要披毛皮呢?
厄勒庆倒是不怎么在意那女人矛盾派的穿着,还略带惭愧地介绍道:“嘿嘿……这是我新娶的可敦……见笑了。”
佐格捂脸站起,拉着常治龙支支吾吾地说:“天色不早了,我们快走吧……”
谁知常治龙突然伸手指向天空,义愤填膺地说道:“不!我们要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