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诗兴大发(第九更求月票求订阅)(1/2)
叶春秋只觉得这个堂弟浑身都是破绽,于是刹那之间,身形像是脱兔一样,突然一闪,对方的剑躲过的同时,自己的木剑已经抵住了他的腹部。
“再来。”
叶俊才显得有些闷闷不乐,他一直有个疑惑,堂哥说好了陪自己练剑的,可是自己天天受虐啊,怎么瞧着是自己陪他练剑。
可是他仔细一想,又觉得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堂兄是读书人啊,人家是要考举人的,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和自己练武,自己居然用这样险恶的用心去想他,太不应该。
打起精神,继续受虐,保持好的心态最重要。
练了一个时辰,两个穿着单衣的堂兄弟在这雪天里已是气喘吁吁,浑身热汗了。
叶春秋却不能停,打发走了叶俊才,便回房练字,穿越到这里,他现在有一种只争朝夕的感觉,自己要学习的本领太多,时间有些不够用,他自觉地自己正是充实自己的时候,所以不敢停歇。
自己的行书,已经有了点儿模样了,不过他依然不敢松懈,照旧还是每日练习最端正的小楷书,一方面是科举考试必须小楷,另一方面,也和他性子有关,心无旁骛,专精其一,将某件事做到了极致,才是最好的选择。
叶景每日只是读书,即便是大年三十,也是拿着一本书啃读,至于叶家过年,实在是乏善可陈,老太爷规矩多,叶春秋这个庶子,反而可以偷闲。
再过几日就要动身到杭州赶考,所以叶景这几日都在收拾东西,他是个很细致的人,或许是曾经当爹又当妈的缘故,因而性子总是不温不火。
过了几日,叶景和叶春秋终于启程,老太爷和三叔清早便来相送,这一对父子而今已成了叶家阖族的希望。
老太公拉着叶景,少不了絮絮叨叨:“到了杭州,记着去拜谒三叔公。”
叶景点了点头。
三叔公,叶春秋是晓得的,说是叔公,其实和河西叶家只算是远亲,不过因为是同族,叶春秋这一支在河西,而杭州叶家似乎在杭州也算枝繁叶茂,有时老太公也会拿三叔公的几个儿子来激励子弟,说是看看人家的子弟如何争气云云。
叶景一一应了,接着便带着叶春秋启程。
一路无话,只是到了宁波的时候,孙琦与叶景相见,都不禁唏嘘不已,叶春秋没有打扰他们相认,乖乖的到另一个房间去闲坐,屁股还没坐热,曼玉就探头探脑的道:“老爷来了啊?我瞧着挺面善,可是他和孙东家在哭哩,公子要不要去看看。”
“不去。”叶春秋斩钉截铁,曼玉什么都好,就是太八卦了,整个医馆几十号人,才几个月功夫,每一个人底细都被她摸清了,连哪个学徒从前家里为什么要卖了他,她都如数家珍,比如那个叫小虎的,他家是因为发生了旱灾,旱灾知道不知道,地都开裂了,家里逃荒到一半实在养不活了,五十文钱便插标卖给了人牙子,还有影儿,她最可怜了,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家里的地也被叔伯们夺了,带着弟弟离了家,和弟弟失散,稀里糊涂就被人抱了去。
曼玉这时候反而露出几分女儿家之态,她期期艾艾的道:“公子你要去赶考了,嗯,姐姐做了一个荷包,让你带着。”
说罢,拿出一个针织的荷包来,针线功夫居然出奇的好,上头绣着金丝的福字,叶春秋接过荷包,能感受到曼玉手心的余温,这丫头很奇怪,今日怎么古古怪怪的,帮姐姐送个荷包而已,至于如此吗?
“嗯,很好,我收了。”叶春秋将荷包收起来:“替我谢谢你姐姐。”
“其实……”曼玉嘴里嚅嗫了几句,难以启齿的样子:“我也做了个荷包。”
“啊,这好极了,有两个荷包带在身上,有备无患。”
可是等到曼玉拿出自己的荷包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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