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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撩(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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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词,因为觉得诗的形制更规整,读起来更朗朗上口,整体好像也更有气韵,所以穿越以来,他所写的几乎全部都是诗,这一篇,倒是第一首词作了。

词名《点绛唇》。

词曰: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略有些不符合刚才二人隔门问答的场景,但是没敢瞎改,就自己那水平,陆洵觉得大概率一改就瞎——但神韵是完全符合的。

就最后三句话,已经够了。

她会懂的。

啧,刚才路上还觉得不会有主动追女孩子的可能了,这不就写情诗泡妞了?

想了想,又在词牌《点绛唇》之下,加了标题,《垂花门》。

这就更露骨了。

再没个不懂的道理。

自己再看一遍,没有问题,在末尾署了名,随后放下笔。

果然,预判再次正确,这是一首四星之词!

正合适。

小心地把墨迹吹干,折起,找个空白信封一装,写上一个“周”字,底下落款“知名不具”,他出了书房,到前面叫人,“易兄,再跑一趟,为我送封信如何?”

…………

第二天就是端午了。

一大早天还没亮,陆老娘就起来了,要去礼佛烧香,蔡确也主动张罗着套上了车,陆老爹竟表示要亲自护送陆老娘去上香,这下子倒是陆洵省心了。

那人挤人的地方,他又知自己长得出众,太好认了,自然是能不去就不去。

不过除了蔡确之外,还是又安排了在家的赵壮也一并护送去。

毕竟除了老爹老娘之外,连陆漳陆温也要去,一大家子人呢,蔡确还要留在外面照看车马,必须得有个人跟着,陆洵才放心。

至于他自己,现在他倒是并没有太多安危上的担心了。

这些日子关起门来用功,那么多诗砸进去了,可不是白努力的。

点亮第六处「星宫」之后,老实讲,无论力量、敏捷,还是速度之类的,其实他自己觉得,自己已经越来越不像是个正常人了。

多厉害不敢说,再遇上像那天晚上那样的刺杀的话,他却有绝对的把握,不会让那个摸进自己屋子的家伙活着出门!

再说了,蔡确、赵壮虽走了,家里还有个蔡小娘子呢!

别看是个小娘子,她动起手来那几下,陆洵可是见识过的,到现在可能自己身体素质已经有所超越,但论杀人之技,他知道自己距离人家小娘子的本事,还相差甚远——毕竟学武到现在也就练了不到半个月!

有她在家保护,又有什么不放心的?

而且……还有一鸡一狗呢不是?

除非是「法相」级别的仙人亲自出手来对付自己,否则没什么可怕的了。

可问题是,在外人眼里,自己现在还弱鸡的很……无论怎么想,都不至于有人会拉一位真正的仙人来出手刺杀自己吧?

好说歹说打发走了,天色才刚麻麻亮,陆洵也懒得再回去接着睡,便到了自己的书房,继续修行,炼化体内的「文气」。

如此一入定就是三个大周天。

等结束时,外面天光早已大亮,他这才又重新出来。

偌大的三进庭院里,空无一人。

倒是大黄狗,一看他出来,就急着摇了尾巴凑上来讨好。

陆洵拍拍它的头,往外溜达,却好在正院门口的一处垂花门那里,看到那大公鸡正带着它的一帮母鸡到处觅食呢。

看见陆洵,那些母鸡该干嘛干嘛,都不带搭理的,那大公鸡却是骄傲地挺了挺脖子,还来了个公鸡亮翅。

耀武扬威的。

陆洵笑笑,问它,“鸡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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