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誓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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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方露出鱼肚白。
西安城秦王府外的军营大教场上。
三个马军方阵肃立场上。
马军前方一字排了三排神机营步兵,作三段击列队。
人马如龙。
旌旗在风中飚飚作响。马声嘶鸣。
转眼已经是王小龙被这个时空的新闯王临危授命北上的三天后了。
今早便是教场誓师。
进场的只有三千马军和少量神机营步兵。
毕竟一万多人的大军还是太多了,主要都留在城外大营预备开拔。
王小龙被闯王府亲兵带领过来时,高杰已经带领全体到场军马列好了队形。
穿越众搞的军队,得站军姿,不动如山,深得后世原时空人民军队精神,虽然未必是天下至强,但至少全军上下一心,纪律严明。
吴军与赵军这两位人民子弟兵,没有丢后世人民军队的脸,难怪能把中原半壁江山从北方蛮夷手中保住了。
这是原时空的李自成、张献忠做不到的。
高杰率领一众下属和亲兵迎了上来。
「王总兵,在下甲胄在身,不便下马行礼了。」
两人只各自骑在马上拱手施礼。
闯王龙傲天改了很多军中礼节,严禁了下属向上级跪拜这些卑微又不合理无效律的礼节。
一律拱手施礼。
就像原时空的抬手掌敬军礼。
甚至士兵手中持械时,便以手拍胸膛行礼。
反正南朝也不管。
两人并驾回到阵中。
「闯王与秦王晚一点便会一起过来誓师。」
「高将军,一切辛苦你了。」
王小龙知耻近乎勇。
在试验时空的欧洲战场,他都没真正带过一万人以上的军队。这些不是无头骑士,乃是活生生的人。人心难测,要管好一万多人的吃喝拉撤,行军打仗,绝不是只带过几百日耳曼骑兵的王小龙能很容易掌握的。
需要长期带兵作战,甚至与士卒同甘同苦,像岳飞这样与士卒同吃同宿才能掌握的。
这也是宋高宗妒嫉岳飞的原因。岳飞若反,估计连韩世忠也敌不过。
因为韩世忠只是个粗人没文化的。但岳飞读过书,能文能武。
这便太可怕了。
而这个时代的高杰,便是如南宋韩世忠这种只会打仗的粗鄙汉子,天生便对文武全才的这位王朴王总兵自觉矮了一截。
「咦?高将军,你怎地脸色不太好?腿脚也有点抖?」王小龙突然发现高杰有点不对劲。
「出征在即,家里婆娘……哈哈……痴缠了一点。」高杰尴尬一笑:「王兄见谅。」
「啊呀。是这样子呀?」王小龙放眼左右望去,这才发现竟然一整排骑兵都是软脚无力的,马肚子都夹不住,骑在马上都有点不稳。
他们骑在马上不动时还好,战马一小跑起来,便被王小龙发现了。
始终王小龙带领骑兵人数虽少,但试验时空里欧洲骑兵的强悍,他是深有体会的。
毕竟他们在战场上与蒙古骑兵对冲时,比蒙古骑兵这些自小在马上长大的游牧民族也绝不逊色的。人家自认只输在盔甲、战法和火器。
单对单对战,欧洲骑士不输蒙古骑兵。那都是天天艰苦认真训练加上小国之间常常实战打出来的水平。
现在王小龙一看自家骑士,便知道有问题了。
妈的!你们身体不成便省着点用嘛!
都淘空身子,虚成这样还怎么上阵打仗?
搞不好被敌军一冲便垮了。
高杰看出王小龙脸色不渝。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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