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残疾人杀夫案(15)(3/4)
公诉人:“证人,请你介绍一下自己。”
赵春梅有点不耐烦地撇了撇嘴,说:“上次不是介绍过了?”
审判长:“证人,请回答问题。”
赵春梅:“我之前卖给过马远车。”
公诉人:“请你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卖给过马远车’?”
赵春梅:“就是他付我钱,我就让他睡。”
公诉人:“马远车每次付你多少钱?”
赵春梅:“一开始是三十块,后来涨到五十块,就再没涨过。”
公诉人:“也就是说,只需要五十块钱,就能买你的身体?”
赵春梅没好气地点点头:“嗯。”
公诉人:“请你回答‘是’,还是‘不是’!”
赵春梅开始烦躁:“是!”
公诉人:“现在如果有一个人花五千块、甚至五万块钱收买你,让你到法庭上说一些话,你愿意吗?”
赵春梅激动道:“我当然不愿意了!做伪证是犯法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啊?我虽然没读什么书,但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我还是知道的!”
公诉人:“这么说来,你认为自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从不做违法之事,也不屑因为金钱而违法对吧?”
赵春梅:“当然是!我如果想做违法的事情,我何必去卖春!”
公诉人看向合议庭。
这个动作,宁稚就知道不妙,对赵春梅不利的证据要出来了。
公诉人:“审判长,我方申请提供新证据。”
审判长:“新证据是什么?”
公诉人:“新证据是赵春梅的案底。三年前,赵春梅曾经因为犯了帮信罪而被判有期徒刑22个月,缓刑两年。”
审判长:“同意公诉人提交新证据。”
公诉人:“赵春梅从2018年开始,通过租借自己名下的借记卡数十张,给电信诈骗集团用于洗钱用,涉案金额过亿,她从中牟利人民币两万多元。”
赵春梅:“我不知道他们用我的卡洗钱啊!他们只是说找我租卡,我什么都不知道。”
审判长敲法槌:“请保持安静!”
宁稚看向合议庭。
审判长蹙眉看着新证据材料。
宁稚有点慌。
她没想到赵春梅竟然有案底!且是帮信罪!
公诉人:“证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为金钱做违法之事,但事实是——她可以为了两万元,就出卖自己的银行卡,并因此留下案底。这显然与她口口声声说的——不会为了钱去做违法的事,相悖。”
审判长看向宁稚:“辩护人,还有没有什么问题要问证人的?”
宁稚回神,把话筒拉到跟前,看着合议庭,说:“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一个人几年前犯罪,不意味着她会一直犯罪。且被告人许小屏身为一名需要靠捡废品才有饭吃的残疾人,她没有金钱去收买证人,所以不存在公诉人所说的,证人为钱作假口供。那天我方的证人二,被害人的同事也说了,被害人故意不给被告人生活费,逼被告人外出捡废品换取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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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辩护如果没有问题要问证人,证人可先离席。”
宁稚:“我方申请新的证人马慧慧出庭作证。”
原本还萎靡不振的许小屏,双眼忽然亮了亮,看向证人席。
审判长看向众人,说:“由于马慧慧还未成年,根据《少年儿童保护法》,马慧慧将进行视频作证,不出现在法庭,公诉人和辩护人请看屏幕。”
宁稚看向桌上的屏幕。
屏幕闪了闪,马慧慧出现在画面里。
宁稚对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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