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砸死妇女,踢死幼儿!2000年新安县“3·17”窑洞双尸案(3/3)
小脑袋猛踢了一脚,可怜无辜的小生命既没哭也没喊,就躺在那儿不动了……
之后,惊魂未定的魏静元起身将刘淑芹的尸体拖进小窑深处,又掂起小孩两条小脚扔到了窑内的土堆上。匆匆逃回改嫁到李村的母亲处,要了一个编织袋,把剪子埋在路边新栽的小树坑里,就又直奔赵家土窑。把编织袋套在刘淑芹头上,又用土窑里废弃的破纸盒将小孩尸体盖住。慌忙出了窑洞。
3月19号魏上8点班,他正在工作面上干活,忽听一个四川挖煤工人说:“上班时,我见派出所有人来抓小魏,听说他犯事了。”魏静元听后没敢上井,下班将矿灯交给东北同乡带了上去,他则躲在风道里不敢出来。直等到晚上8点多他才钻了出来,跑到同矿山东人家里,吃了饭,洗了澡。又借了二十元钱,趁着夜色顺河奔逃了二十多里,路上用偷来的自行车往洛阳拼命逃窜,没想到刚到磁涧收费站,就碰上了守候多时的专案组干警……
最后,魏静元苍白的脸上冒出大滴的汗珠,他自知自己罪恶难赎,就痛悔地说:“我知道我有罪,该枪毙。不过我有个请求,在我死后,我愿意捐献出我身体上的所有内脏和眼睛器官,用于人体移植和医学试验,如果这些器官能卖钱,我愿把钱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如果是无偿的,我仍愿意捐出所有内脏和眼睛器官,替人办点好事……”
虽然这时他是真诚的悔恨。可惜,疯狂过后的醒悟太晚了。如果他不去沉溺于录像厅,如果他能正确对待自己失败的婚变,如果他还有做人的起码道德和良知,当他去调戏刘淑芹不从,踢死小孩之前醒悟,终止犯罪,也许他就不是这个结局。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以残害别人始,必将断送自己终。
2000年11月,杀人犯魏静元被执行死刑。
中国近代轰动案件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