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家中,有没有《大诰》?(1/2)
担架抬了起来。
贺三斗还有杨二力,愣了一下,连忙上前,怎么能让大人亲自出力。
可是秦枫拒绝了,依然自己抬着担架,跟徐芸娘的父亲徐多田一起,一步步走出县衙。
六合县的老百姓目光复杂,让开道路。
人人都知道,这是一桩天大的冤案!
可是……又能如何呢?
判案的是县太爷,那个陆三通的背景能让县太爷如此畏惧,更是无法想象。
而他们,只不过是寻常老百姓,土里刨食的,平常别说见到县官了,见到个衙役捕快,都得点头哈腰唯恐得罪了。
民不与官斗啊!
除非是这个同为七品县令的年轻人,愿意为了他们这些穷老百姓出头。
可是怎么可能呢!
他们都是官,他们才是一伙的!
得罪了同僚,甚至赌上前途,为了给老百姓伸冤?
这天底下,哪有这种稀罕事,那不是做白日梦吗。
大人!
你怎么了大人!
抬担架的徐多田,好几次张口,欲言又止。
这桩命案,难道就这么算了?
他甚至愤怒地望向儿子,不明白这个被视为徐家骄傲的儿子,为什么阻止自己说话,难道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姐姐白死了吗?
徐芸娘活着的时候,可是最宠这个弟弟,平常有点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也要送去县学里,给弟弟吃点好的。
现在……
她却躺在面前,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滴答!
徐鼎臣走着,泪水却终于夺眶而出,落在六合县衙门口的地面上,洇湿了一小块,却迅速被耀眼的阳光蒸发,仿佛再也没留下任何痕迹,就好比……徐芸娘这样一条原本鲜活的生命。
不哭!
我不能哭!
徐鼎臣狠狠咬着牙,对四周那些怜悯同情的,或是叹息感慨的目光,视而不见。
强忍着炸裂一样的悲痛,徐鼎臣将两年多在县学学到的关于大明律法的东西,在脑中过了无数遍,想要找出破局的方法,想要理解秦枫秦大人的思路。
为什么……我们就这么走了?
嗯,这里是六合县,不是淳化!
依大明律,秦大人到了六合县,便没有了身为县令的权力,若是闹了起来,哪怕贺三斗和杨二力两位大哥武艺卓绝,断无可能跟六合县数十位衙役抗衡。
所以,好汉不吃眼前亏?
那么接下来呢?
记忆里,大明律中并没有关于冤案上诉的条款,即便是这六合知县判得不对,也并没规定老百姓可以到应天知府那里喊冤。
不过……
徐鼎臣忽然想起一个特别条款!
当时,作为县学学生的徐鼎臣,还只有七岁,听宋夫子提起这条款的时候,甚至觉得有些荒诞。
历朝历代,似乎都没有过如此凌厉的规定。
西周时期,有“路鼓”和“肺石”。
唐代,有邀车驾制度。
宋代的登闻鼓、元代的“叩阊”……
虽然也都有直诉冤情的渠道,但从没听说过,百姓可以将徇私枉法的官吏直接捆绑起来,送到京城,交给皇帝治罪!
那可是朝廷命官啊!
这不是视同造反么?
因此,虽然徐鼎臣知道这个说法,却也没敢当真。
事实上,距离这个皇帝亲自制订的条款已经过去了足足两年,从没有一个老百姓,真的这样做过。
因为听上去,真的是充满了荒诞和不可思议。
民告官,也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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