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腹有良策三千万,我教明府写春秋。(3/3)
了。
沈念安倒也不着急。他现在也只是开局,也有想先办成的事。
“很简单啊,成立清溪工商总会,清溪以后所有的工商事务全都由工商总会管理……”
“那县衙干啥?”叶惠中奇怪道。
“明府本来也不管这些啊,以后做好保障就好了,总之一句话,谁也不能给工商总会添乱。谁添乱,谁就是明府升官的敌人……”
叶惠中胡子乱抖,这个竖子嘴里的自己就是一个为了升官不择手段的人。
`へ′≠哼!本官难道就没有点追求么?
沈念安一顿忽悠,为的就是把整个清溪的工商体系聚拢到自己手里,一开始就有明确的职权和范围,免得为他人做了嫁衣,也免得成了一盘散沙。说白了就是发展的自主权。
如果从开一家酒楼、一个工坊开始,发展起来得什么时候。在这片土地上,发展最快的,还得是官商一体。
而沈念安就是要做那个制定和管理规则的人。他不当官,但要有官员的权利。
他要以清溪为基础,开创他的商业版图,也正好再看看姜家。
总之,不能真做个混吃等死的废物,他是有梦想有追求的人。
在座之人中,最有见识的叶惠中都一脸懵逼,更别说许令和素锦,听着沈念安说话如同听天书一般。
也不知道是叶惠中有自知之明,还是因为姜家,反正沈念安的第一个目标达到了,那就是清溪工商总会这个组织算是通过了。
估计也是叶惠中根本不明白他的价值,所以才由着他。不过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县衙同意,那他所作所为就是合法的,也能免去很多麻烦。
同时还办了另一件事,就是给沈春枝单独立了一个户。沈平一代好汉,不该后继无人。
以后让沈春枝招个赘婿,沈家也就能支棱起来了。
“姑爷,你是要做买卖么?”回去的路上,素锦疑惑道。
“差不多,我总不能就混吃等死吧?”
“可姑爷怎么能做这种事情呢?夫人肯定不会同意的,姑爷要是实在无聊,可以读书养花交友……”素锦急道。
毕竟这时代商人地位太低了。
“素锦放心,我做的不是小买卖,也不会出头,姑爷做的是国计民生的大生意!”
至于小寡妇反对?自己还正要找她呢!
错妻:入赘半年你说我认错媳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