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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八十六章 异闻(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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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已经调低了很多。

凯恩是能听得进别人意见的。经过跟人们的互动,他意识到自己高估了艾卡拉大陆人类文明的生产力。

他的本意是扮演有分量的高等贵族,而不是扮演国王大公。

因为后者对于整个大陆而言,都是有数的那么几个,突然跳出这么一个,逼格是有了,但也臊气的很。

他认为,现在他几乎被所有数的上号的势力暗中关注,与他之前的装比太过不无关系。

下调之后,拉车的超品白马就成了普通了很多的健马,主要表现在毛色上,调整成了杂色。

另外,车厢的外部造型也变得中规中矩。

再就是护卫,甲胄等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做旧处理。

还减少了骑士数量,原本血旗卫都是骑士来着,现在只有八骑,其余乘车。

如此一来,无论是仪仗规格,还是装备的鲜亮程度,都不那么扎眼了。

可即便如此,也是伯爵的排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伯爵,得是那种底蕴深厚,手握力量的土霸王级别的。

毕竟一般的伯爵,就算养的起、也养不出此等看着就杀人无算、彪悍异常的护卫。

而整个亚南地区,也不过一公、一侯、两伯爵,罗伦斯作为世袭爵士,有着200多年历史的高恩家族的当代家族,从小就把亚南地区的贵族圈人物及关系图谱背熟了,这是贵族的必修课。

也正是因此,罗伦斯知道这支车队是外来者。

“至少都是一位子爵。”

这样的判断,源自他看到了阿曼达的车驾。

阿曼达的车驾才算是真正标准,没有加长加宽,各方面都没有僭越(圣教的存在,保证了事实上的类帝王时代的中央集权,所以对规格比较讲究),罗伦斯一眼就认出,那是男爵座驾。

男爵座驾在整个车队中处于追随者的位置,那么即便主车比较另类,也没有徽章旗帜,但仍旧说明其尊位比男爵更高。

罗伦斯认为是即将到来的大雨,让这位贵客选择了就近落脚高恩,而对奥恩家族来说,能亲近这样的大人物,本身就是件有益的事。

由一次意外的造访而开启交往互动,这在贵族圈并不罕有。

等到在自家大宅的门口见到凯恩和阿曼达,罗伦斯愈发觉得自己好运当头,亲自迎接恰到好处的表达了好客的礼节,没有怠慢贵客。

罗伦斯也很快就得到了让他喜出望外的回馈,那是一把刀身很宽,刃弧很美观、胖乎乎的自卫匕首。

凯恩直言来到仓促,而罗伦斯的礼貌和好客让他比较开心,所以送一份略显特别的见面礼给罗伦斯的儿子。

就是这把匕首,凯恩当场给这匕首蚀刻了魔纹,并拿出一块小拇指肚大小的钻石,灌注圣光,镶嵌于握柄顶端。

圣银匕首,与其说是一把武器,不如说是护身法器,佩带这匕首,不受迷惑等精神向的魔法或类魔法影响,不受邪秽侵蚀,包括带有超凡性质的疾病。

罗伦斯40多岁,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不在,女儿地位偏低,且已出嫁一位,而他的小儿子,每天腻在身边,本身又乖巧,却又体弱多病的问题,凯恩送这样的礼物,自然是令罗伦斯十分开心。

何况凯恩这样的强者,远比一个普通贵族更有结交价值,罗伦斯自然是曲意奉承,拿捏人人好为人师的心理,捡凯恩喜欢讨论的话题说。

就主动提到了魅惑这个概念,讲了一桩发生在邻镇的事,镇民们被魅惑了,逃出来的寥寥无几,圣教和领主都被惊动了,只等雨一停,专案组就会赶过去。

凯恩则留意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按照罗伦斯的说法,被魅惑的人,虹膜发亮,尤其到了晚上,自行放光,就像磷火,色泽是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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