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那啥…(1/2)
卖官鬻爵在中国古代并不算是什么新鲜事,可作为一国之君,整天声色犬马,吃喝玩乐,将国库挥霍一空,却不例行节俭以渡难关,而是另辟蹊径,把官职当做商品一样,明码标价,公开出售,还像买卖东西一样的讨价还价,这样的皇帝在中国历史上就算是空前绝后的了,这些便是东汉灵帝刘宏的“杰作”。
中国的卖官鬻爵始于秦始皇,公元前243年,国内发生蝗灾,于是秦始皇发布命令,准许百姓交够千石粟米,便可进爵位一级,“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史记·秦始皇本纪》。
汉代的卖官鬻爵始于惠帝六年,即公元前189年,“令民得卖爵”《汉书》。到了公元前180年汉文帝时,由于边塞缺粮,便采纳晁错的建议,以爵换粟,充实边塞,“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于边,六百石,爵上造;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汉书·食货志》。
东汉桓帝刘志也就是刘宏的上任时,也曾“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后汉书·桓帝记》,卖的官爵种类大增,包括关内侯、虎贲郎、羽林郎、五大夫等,用来填补国库的空虚,不过这还都是些级别偏低的小官。
到了东汉灵帝刘宏时,就把卖官鬻爵一事发挥到了极致,他把本就疲敝的国库吃光造净后,开始公开出售官职,先是“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后汉书》,尝到甜头后,又别出心裁地设置了一个买卖官吏的交易所,“开西邸卖官,入钱各有差”《通鉴》,以官的大小和任职地的好坏确定官价的高低单就卖官来讲,也是一种公平,毕竟油水不同,甚至于三公九卿等要职,也一律明码标价,公开出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后汉书》。
除了皇帝的位置不卖,什么都能卖,如果买的人多,竞争激烈,则投标竞价,价高者得。
官位的标价,则是以官吏的年俸来计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就是两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就是四百万钱,“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通鉴》。之后刘宏“于西园立库以贮之”《通鉴》,专门建了个仓库存放这些卖官所得,专款专用,全由自己挥霍,这和现在有些人偷偷在海外设户头性质差不多,所不同的是人家刘宏可以明目张胆的来。
那么,年俸两千石的官是多大的官呢?
在我国古代,官吏按照级别的不同,从朝廷领取一定数量的钱或物,称为“官俸”,或者叫“俸禄”,相当于现在公务员发的工资津贴。各朝代各个时期发给官员的“俸禄”也不一致,或发银两或给土地,也有给实物的,如盐、帛、丝等,但最常见也是最普遍的,还是用米或谷等粮食作为俸禄。
在林甘泉先生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史》一书中,考证汉代1石等于27市斤粟,那么二千石就是5万多斤粮食,当时的州牧是两千石的俸禄汉时全国分13个州部,州牧是一州最高行政长官,郡守也是两千石待遇,郡以下设县,万户以上的设县令,万户以下的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县令享受六百石至一千石不等的俸禄,县长是三百石至五百石不等。
由此看来,在当时就是做个县长也得花上百万钱,那么这百万钱的概念又是多少呢?
古代的铜价是比较贵的,因此铜钱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东汉的“钱”依旧沿用汉武帝时的“五铢钱”,此钱即为铜质,径25厘米,重五铢约35克。
据《汉书》记载,当时的米价,每石20文至80文钱不等,又1石等于27市斤粟,那么平均下来一文钱大概能买半斤米。按现在的米价,1块钱1斤米这是动态的,物价这玩意谁也吃不准,若换算成人民币,大约汉时的2文钱,相当于现在的1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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