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大改变(2/2)
,那真的只是听听。
关于这点苏轩冕并不在意,前世的经历告诉了他,要让一个人屈服很容易,但要改变一个人的观点很难。
因为人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东西,首先的态度一定是否定,包括笔者本身。
言归正传,未来作家小苏,在星巴克,点了杯咖啡,偶尔尝一口,然后阅读报社的资料。
三个文件夹的内容,并不用看得太细致。
苏轩冕提取到了对他有用的信息,把关键词记在手机备忘录里,比如说报社的这十几人很专业,没有关系户,都是通过比较正规的招聘入职的。
再比如梦溪小谈是曾经由主编李河基主持改版过一次,但效果很差,又干劲改了回来。
等等,看完耗时九十分钟。
苏轩冕在星巴克坐了一下午,其余时都在写稿子。
因为“无限推理”栏目初创,所以苏轩冕准备两篇稿子。
第一期发一篇半的内容,也就是说一篇完整,另一篇只有谜题,没有解答。
他经过深思熟虑选择了《控方证人》和《被窃的信》。
作者是阿婆和坡先生,这两人的名声之前有介绍,一个推理女王,一个推理之父,所以不用赘述了。
也如同之前所说,推理短篇是很难写得精彩,许多名家都在遭遇滑铁卢。
而控方证人和被窃的信,是苏轩冕在脑中选择了好久才找到最合适的。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串台有点严重了。
前者是连环反转可读性极强,后者是极为扎实的传统推理,之所以没选更简单的《莫格街凶杀案》是因被窃的信对推理的阐述更加直白。
事情要循序渐进,在这没有推理的世界,苏轩冕认为把梦溪小谈搞起来,应该稳如老狗。
“写完了一半,我是个莫得感情的码字机器人。”苏轩冕伸了个懒腰,起身离开。
星巴克空调就是凉快,也就是咖啡有点小贵。
两短篇合起来也有近五万字,即使是苏轩冕在脑中有内容,也不可能一天打五万字,他不是触手怪。
在回家的路上,苏轩冕压抑住了自己的焚煞剑气,没有去解放碑。
锦里人软糖对苏轩冕身体有一股强大的吸引力,手脚都不听使唤。
“真节约,我至少又节约了两三百。”
踏进家门的苏轩冕不禁为勤俭节约的自己点个赞。
另一边,广橙回到出版社后,琰姐将其叫过去问了问,当然不是问具体的事,只是关心在报社去顺不顺利。
得知顺利,就没有再说什么。
s才反应过来没更新,毕竟我是有存稿的男人,我还以为我发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