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算账(3/3)
时值大明正统年间,一石米价值三百钱,一个普通农民一家,年产值大概是十石到十五石,即一年到头不吃不喝也只有三千钱,最多最多是四千五百钱。
三千钱价值三两,四千五百钱也只是四两半。
就说峨眉县的县令和县道箓司的正印官,为七品官,一年的俸禄也只有九十石,合钱两万七千,白银二十七两。
老者居然可以以年薪三十两的俸禄请他做幕僚?
这样的俸禄比一个朝廷的七品官员还要高!
这老者是看重自己哪一点呢?
而且,能够出得起这个钱就为请一个幕僚,这老者该是多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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