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九五章 君子协定(2/3)
;黄冲兼任司法,主律部。
每司另设一丞,一令,以丞主内,令主外,二人手下各设四至八个专科,专科长称史,科下再置四位佐吏,八名刀笔。
这种结构层级大体与九卿寺等同,主司两千石,丞、令八百至千二百石,史六百石,佐四百石,吏二百石,再配以驿传,书记,财务等杂项人员,相府总的文员数将超过千人。
如此庞大的相府设计一经提出,自然令在场的七位主司目瞪口呆。
因为丞相属官虽是朝廷的正式官员,但在一般应用当中,却更近似于散官和言官,日常只负责协助丞相处置政务,意见,唯有在在特殊情况下,才会依照授权代行部分相职。
而李恪……显然有意把自己的相府打造成一个真正的行政机构,在适当的时间,彻底替代部分上卿寺的行政职能。
黄冲第一个站起来表态“敢问相国,律部主职为何?”
“考察,研究,设计并草拟律案,以供上层探讨颁校”
“如此来,律部与廷尉寺何异?”
李恪对黄冲点零头“这便是我叫你兼任律部的主要原因。廷尉寺职能过于驳杂,无法专心研习律法,你回去后,需将廷尉寺的立法与刑狱二事剥离开,刑狱重心逐步转向御使府负责,实现立法、刑狱二者独立。”
“为何?”
“因为立场。”李恪看着黄冲,循循而言,“法,乃为人履世之准则。立法者行法,则法以官本,一切皆为行法之方便。立法者不行法,则法以民本,一切皆为世人之安居。”
“就譬如税律,往昔法吏自行立法,自行收税,自行追讨,自行惩处,所思所想皆为如何方便自身,此人之常情也,并非对,亦并非错。”
“然百姓如何?我少年贫弱,每每缴纳田租,历十余日,行千百里,当中遇到过野兽,碰上过劫道,还险些丢了性命。若我丢了性命,官府当如何?我媪将先失爱子,又触秦律,孤寡之妇沦落为奴,暴秦之名传扬千里!”
李恪轻轻笑了一声“敢问冲君,你觉得大秦的税律田租可有过错?”
黄冲面色惨白“无……无错。”
“我亦觉得无错。”李恪了一句全不在黄冲预料内的断言,“比之其余变法六国,大秦田租公平、税率也算不得高,国民两方皆得其利,如何能称为错?”
“既如此……既然如此,何以终得暴秦之名?”黄冲满头是汗,声音结结巴巴,显然是受了极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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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恪知道,自己举的例子很极端,但另一方面,这样的事情在大秦治下却绝不罕见。
黄冲也是基层出身,从他的反应来看,想来就算没有亲眼见过,应该也听闻过不少,而且还深知其中之害。
李恪庆幸自己终归没有选错人“我先前了,因为立场。立法之人只考量行法之事,从想不到百姓困苦,如此一来,善政亦会结恶果,这便是大秦法吏在立场上的问题。”
“独立律部便可有所改善么?”
“或许吧。”
“或许?”
李恪哭笑不得地看着黄冲“新事物之所以为新事物,自然是从未有人做过此事。无有旧例之事,冲君又想让我如何服你?慈为下先之事,冲君敢为否?”
黄冲正肃而揖“必心谨慎,不使有失。”
李恪对黄冲的回答很满意。他挥手让黄冲坐下,又看向其他人“你等呢,可有疑问?”
众人皆拱手“必不辱使命!”
“相府新立,你等先将架子搭起来,边做边完善章法。有任何疑问可与平沟通,若有需要,我偶尔也会参与讨论。”
陈平一脸古怪道“主公将一应事务皆分派我等,莫非……另有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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