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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入戈壁(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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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他们已经离极南之地不远了。其实不用大胡子说,周围环境的变化已经很明显了。

路旁的树木,已经是郁郁葱葱。大片的青草生长在地上,满上遍野一片绿色的海洋。ii

“这就是极南之地?”吴争不禁疑惑道“你们不是说极南之地几乎寸草不生,是个不毛之地吗?”

众人没有回答,而是接着骑马行进。渐渐的,吴争能够感觉出来,这树木开始变得稀疏起来,从最开始的遮天蔽日,逐渐变成了零零散散状。

终于,在又是一阵快马飞奔之后,树丛终于到了尽头。在树丛的前方,变成了一大片的草地,只不过此处的草,也要比之前的要稀疏许多。

小花骑在马上,眺望了一下远方,随后说道“前面是一片戈壁,我们从这里走应该能很容易绕过南耀国的追杀。”

墨卿与大胡子闻言,都是点了点头,没有意见。只有吴争这货,心里有些发虚,忍不住道“要不咱们还是换条路吧,毕竟这里连户人家都没有。”ii

然而,却无人搭理吴争,姑且权当吴争放屁了。吴争嘴角抽了抽,又吸了吸鼻子,没有再说话。

小花如此计划,实在是再保险不得了。经过上次的战斗,他深知了南耀的实力。他们既然能够派出一个化形境界,就肯定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而这个戈壁滩,虽然看似危险,但却是直通极南之地,无疑是最快的通道。更何况,戈壁与沙漠还不尽相同。所谓沙漠,那才真正是人类禁区,在里面不仅要面临时刻被渴死饿死的危险,还要时时刻刻防备着风沙与流沙。

而戈壁却不同,虽然也同样干燥,但却并不至于一点水也没有。而且这种地形,地表并不全是流动的沙子,这样也给骑马带来了极大的可能。

又检查了一遍食物和水,小花才一声令下。于是几人坐好,马儿便飞奔进了那无尽的隔壁。ii

四人带了大概五天的粮食,考虑到戈壁的炎热,水带得则更多一些。据

说大胡子之前来过此地,他当时也就仅仅骑马行进了三天,便已经到达了那极南之地。因此,由他带路,五天已经足够了。

进了戈壁,吴争便感觉皮肤像是烧起来了一般,周围环境就像是大火炉,不停的在炙烤着他。马儿也显得有些疲惫,因为地形的缘故,踩下去总是深一脚浅一脚的。

说起来,这种地方最适合的代步工具还是骆驼,马这种生物确实不适合。不过眼下也没有骆驼,只得暂时将马儿当做骆驼使用,并且在心里不断告诉自己,这就是骆驼。

行进了一整天,几人已经算是深入戈壁深处了。在这里,几人找了个避风的位置就停了下来。傍晚的戈壁滩很是寒冷,好在这里的阴凉处还有小草和老树生长,柴火还可以找到。ii

当几人准备吃晚餐的时候,小花突然一拍脑袋,感觉事情不妙了。他的反应引起了吴争三人的警觉,还以为是有敌人来了,忙是起身做战斗状。然而,他们却见到小花摇头叹息,嘴里说了一句“我们忘记计算马的消耗了。”

听到小花此言,大胡子也感觉不妙起来。这件事他也忘记了,他只是觉得四个人带了五天的储备,绝对足够了,但他们都无一例外的忘记了一个事情,马的消耗。

他们在戈壁中行进,靠的也只能是这四匹马,而恰恰是如此重要的代步工具,他们竟然忘记了为他们储备。

小花沉吟了一会,随即抛出了一个问题“我们现在还有两个选择,其一,就是我们退回去,重新补给过后再进来。这样做我们不至于冒太大的风险,只不过时间便会浪费许多。”

“这个好,稳妥一点吧。”吴争忙是赞同的摆手。

小花自然知道吴争会如此选择,不过他也没说别的,又开口说了第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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